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在有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國際高標准推進制度型開放的若幹措施》(以下簡稱《若幹措施》),將在包括天津在內具備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對接相關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涉及6個方面具體措施。
推動貨物貿易創新發展方面包含多項具體措施,例如,支持試點地區開展重點行業再製造產品進口試點;特定貨物自境外暫時進入試點地區,提供擔保後可暫不繳納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在符合我國海關監管要求且完成必要檢疫程式的前提下,試點地區海關對已提交必要海關單據的空運快運貨物,正常情况下在抵達後6小時內放行。
與此同時,服務貿易也將更加自由便利。《若幹措施》提出,除特定新金融服務外,如允許中資金融機構開展某項新金融服務,則應允許試點地區內的外資金融機構開展同類服務。此外,允許在試點地區注册的企業、在試點地區工作或生活的個人依法跨境購買境外金融服務。
在商務人員往來方面,試點地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內部調動專家的隨行配偶和家屬可以享有與該專家相同的入境和臨時停留期限。對擬在試點地區籌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外國企業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其臨時入境停留有效期放寬至2年,且隨行配偶和家屬享有與其相同的入境和臨時停留期限。
促進數位貿易健康發展方面的措施包括,完善線上商業活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轉讓或獲取福斯市場軟件原始程式碼作為進口銷售的條件等措施。
此外,試點地區將在政府採購、知識產權、競爭政策、環境保護等領域優化營商環境。與此同時,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制度,包括建立健全重大風險識別及系統性風險防範制度、健全安全評估機制、强化風險防範化解、落實風險防控責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後監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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