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檔案出臺背景是什麼?
近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召開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要求加大對租房選取的政策支持力度,國家衛健委等部門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國衛人口發〔2022〕26號)指導意見,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把為民辦實事作為重要內容,對租房選取業務做進一步優化,幫助繳存人減輕租房負擔,為繳存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二、申請租房選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條件?
1.申請人及配偶在京無自有住房(經申請人授權同意,通過數據核驗申請人及配偶的住房情况);
2.申請人及配偶在京租賃住房;
3.申請人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
三、租房選取住房公積金有幾種情況?
目前有五類租房選取:一是無發票租房選取;二是租住商品住房選取;三是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選取;四是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選取;五是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以下簡稱“保租房”)選取。
備註:租住的公租房和保租房需經北京市住建委等相關部門項目認定。
四、租房選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什麼辦事資料?每月的選取限額是多少?
具體見下圖:
注:承租人的配偶申請第2-5類租房選取時,還需核驗婚姻資訊(如核驗不通過,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五、租房選取可以在網上辦理嗎?
租房選取已實現全程網辦。推薦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http://gjj.beijing.gov.cn/)、“北京公積金”APP或“京通”小程式線上申請。如上網不方便,也可到任意管理部或銀行代辦網點申請辦理。
如需填寫“房屋租賃契约備案編號”,可通過在北京市住建委的“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辦理房屋租賃契约備案時獲取,具體流程請參見以下網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tzl/zfzlhtbaxxfw59/index.shtml”。
六、租房選取是一次性選取嗎?
不是一次性選取。2023年6月5日後,所有新申請的租房選取全部為按月選取。對於在6月5日前已辦理的租房選取,選取週期保持不變。
租房選取事項是有有效期的:“無發票租房選取”的事項有效期為一年;“租住商品住房選取”和“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選取”的事項有效期對應租房發票的租期(月);“租住公租房選取”和“租住保租房選取”的事項有效期對應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租期(月)。
例如:A於2023年6月申請“租住商品住房選取”,提供的租房發票顯示租期為2023年1-10月,共10個月,該選取事項有效期為2023年6月-2024年3月(共10個月)。
租房選取事項到期後即選取終止。如仍需選取,可再次重新申請。如申請時勾選“本人同意在事項到期後系統自動接續申請”,“無發票租房選取”到期後仍符合租房選取申請條件的,將在到期後自動申請新的“無發票租房選取”,按月支付。
七、關於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選取
1.家庭有兩個孩子,能申請“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選取”嗎?
家庭內有二孩及以上多子女(至少一名子女未滿18歲)的在京繳存職工,符合租房選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可按照實際月租金選取住房公積金。
2.多子女家庭已辦理租房選取,如何提高選取額度?
(1)如已申請“無發票租房選取”或“租住商品住房選取”,事項未到期且還有選取額度,可到櫃檯將原事項終止後,再通過線上通路或到櫃檯(提供資料見問題四)申請辦理“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選取”。其中,“租住商品住房選取”事項變更後的租房起始時間應扣除之前已選取的對應租期。
(2)再次申請的時間間隔應滿足最近一次支付對應的選取週期。例如上次租房選取是按月支付,再次申請應在最近一次支付後的次月;上次租房選取是按季支付,再次申請應在最近一次支付的3個月之後。
例如:某人2023年1月申請租住商品住房選取,租期為2023年1月-12月,約定週期為按月,約定日為15日。
6月15日選取完成後想提升選取額度,改為申請“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選取”,約定選取日不變。可於2023年7月1-14日期間攜帶相關資料,到櫃檯將原事項終止後辦理“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選取”,租期起止時間為2023年7月—2023年12月,月選取額度變更為月租金。
八、已辦理每月1500元的無發票租房選取,現在想改成每月選取2000元,如何辦理?
如之前已辦理無發票租房選取,在6月5日(含)發佈後無需再次申請。政策發佈後,將在下次支付時自動調整選取額度,按月選取的從1500元自動調整為2000元,按季度選取的從4500元自動調整為6000元。選取週期在事項到期前保持不變。對於6月5日前已選取的,不再補充選取。
例如:A在2023年5月申請“無發票租房選取”約定週期按季,5月已選取4500元,6月5日政策發佈後對已選取部分不再補充選取,8月選取時自動調整為6000元。
九、已經開具公租房/保租房租房發票,政策發佈後還能按照發票金額一次性選取嗎?
6月5日前已開具公租房或保租房的租房發票的,可以到櫃檯按照實際發票總金額辦理選取一次。
6月5日(含)之後,申請人租住公租房或保租房申請選取時,只需提供租賃合同備案編號,以月租金為限額按月選取,無需提供租房發票。
十、關於配偶共亯租房選取的相關問題
1.配偶可以共亯租房選取嗎?
“無發票租房選取”配偶雙方均可單獨申請,無需共亯選取。除此類型外,其餘四類租房選取可申請配偶共亯選取。
2.配偶共亯租房選取需要提供什麼資料?可以網上辦嗎?
配偶申請共亯租房選取時,經授權同意、婚姻資訊核驗通過後即可零資料辦理。
網上申請時,請選擇“因婚姻關係選取住房公積金”-“共亯配偶選取”,婚姻資訊核驗通過的可全程網辦(如核驗不通過,您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到櫃檯辦理)。
3.什麼時候能申請配偶共亯租房選取?
配偶共亯選取需在租房選取事項有效期間內申請,事項到期後該選取事項終止,無法再共亯選取。
4.配偶共亯選取時,可選取額度是多少?
(1)“租住商品住房選取”共亯選取時,雙方月合計繳存額高於月租金的,按照月租金選取;低於月租金的,按雙方月繳存額選取。
“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選取”“租住公租房選取”和“租住保租房選取”共亯選取的月選取限額為月租金,
(2)配偶首次共亯選取時,可補充選取申請人之前未提滿的月租金。
(3)帳戶餘額不足的,選取金額為帳戶餘額扣除10元。
例1:A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4000元,月租金6000元。7月已申請“租住商品住房選取”。配偶B的月繳存額5000元,9月申請共亯配偶租房選取。
由於A和B的合計月繳存額超過月租金,B在每月可選取2000元(月租金6000元扣除A選取的4000元),再加上B在首月可補充選取7-9月的剩餘選取額度4000元。則B在9月共可選取6000元。如圖所示:
例2:C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4000元,月租金6000元,7月已申請“租住商品住房選取”。配偶D的月繳存額1000元,9月申請共亯配偶租房選取。由於C和D的合計月繳存額小於月租金,則C、D可按月繳存額全額選取。其中D在9月共可選取3000元(每月1000元,共3個月),後續D每月可選取1000元。如圖所示:
十一、同一租期內,可否申請多套住房、不同類型的租房選取?
不可以。一個租期內,申請人只可申請一套住房的一種租房選取類型。
例:張三已申請使用A租房地址辦理“租住商品住房選取”,同一租期內不可使用B租房地址再申請“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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