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多項政策檔落地實施,海南自貿港政策制度體系逐步構建

海南 42℃ 0
摘要:180多項政策檔落地實施,海南自貿港政策制度體系逐步構建政策紅利啟動發展澎湃動力圖1載有離島免稅商品的“穿梭巴士”駁船駛入海口港集裝箱碼頭。圖2海口江東新區海南能源交易塔樓內景。圖3遊客在中免集團海口日月廣場免稅店選購商品。新華社發圖4在海口美蘭國際機場,邊檢站工作人員為旅客辦理免簽入境手續。圖5海汽集團進口的“零關稅”汽車。

180多項政策檔落地實施,海南自貿港政策制度體系逐步構建
政策紅利啟動發展澎湃動力


圖1載有離島免稅商品的“穿梭巴士”駁船駛入海口港集裝箱碼頭。海南日報記者張茂攝


圖2海口江東新區海南能源交易塔樓內景。海南日報記者張茂攝


圖3遊客在中免集團海口日月廣場免稅店選購商品。新華社發


圖4在海口美蘭國際機場,邊檢站工作人員為旅客辦理免簽入境手續。海南日報記者袁琛攝


圖5海汽集團進口的“零關稅”汽車。海南日報記者袁琛攝


圖6海南維力醫療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工人在加工產品。海南日報記者李天平攝


圖7在洋浦經濟開發區國際集裝箱碼頭,工人指揮集裝箱有序裝船。海南日報記者陳元才攝


圖8海航科技旗下大新華飛機維修服務有限公司的機務維修人員對進境飛機進行檢修。新華社發


數據整理/陳彬本版製圖/張昕

海南日報記者陳彬

5月31日,隨著“連杉湖”輪登記落戶“中國洋浦港”,洋浦現時共42艘營運船舶享受“零關稅”進口政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合計超10.2億元。《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發佈至今,共39艘國際船舶入籍“中國洋浦港”,總載重噸超520萬。

《總體方案》發佈以來,在中央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下,推進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自貿港建設的180多項政策檔落地實施,以“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和“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動”為主要特徵的自貿港政策制度體系逐步構建,政策紅利加速釋放,成效初步顯現。

“零關稅”三張清單擴容增效——

海南自貿港原輔料、交通工具及遊艇、自用生產設備三張“零關稅”清單實施以來,截至2023年4月底,海口海關累計監管“零關稅”進口貨值約163.56億元。進口享惠商品已覆蓋基礎設施建設、加工製造、研發設計等重點行業領域,對推動產業聚集、穩定經濟大盤發揮了積極作用。

不僅如此,更多的稅收政策紅利,正在海南自貿港不斷釋放。

“兩個15%”所得稅政策享惠面不斷擴大。海南自貿港鼓勵類產業目錄在全國版的基礎上新增鼓勵類產業目錄143項。2022年,海南自貿港15%所得稅個人和企業享惠面分別增長122.7%、35.7%。

離島免稅政策含金量不斷加大。2020年離島旅客免稅購物額度提高到每年每人10萬元,免稅商品新增到45大類,購物對象覆蓋了所有離島管道的旅客。

貿易投資更加自由便利——

海南在洋浦保稅港區率先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貨物進出境管理制度,讓貿易更加便利。如今,這項制度的試點擴區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4月3日下午,海南舒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公司首批加工增值超30%免關稅產品“二線出區”,將2100公斤迷迭香提取物順利銷往省外。至此,我省首批獲准的海南自貿港“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政策試點擴區5家試點企業全部完成政策全閉環落地。

高水准的投資自由便利,是自由貿易港的重要特徵。近年來,海南加快推動自貿港政策落地見效,引資“磁力”不斷增強。

市場准入“更寬”。我國跨境服務貿易領域首張負面清單在海南實施以來,截至2023年3月,已推動22項開放措施落地。海南大力推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等一系列舉措,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縮減到全國最短。得益於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落地見效,今年一季度,全省新增經營主體逾20萬戶,增速連續37個月保持全國第一。

資金流動“更活”。穩步推進自貿港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自由貿易帳戶體系功能不斷豐富,結算量呈翻倍增長態勢。2022年全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涉外收支184.5億美元、貨物貿易涉外收支409.1億美元,分別是2018年的3.5倍、3.6倍。

運輸和人員來往“更密”。海南建立以“中國洋浦港”船籍港制度為覈心,船舶出口退稅、進口運輸船舶免關稅等配套措施相結合的航運政策框架體系,推動航運要素不斷集聚,航運產業快速發展。實行境外專業資格單向認可清單制度,針對高端產業人才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引進和停居留政策,設立人才服務“單一視窗”……政策效應持續疊加,不斷吸引境內外人才來海南創新創業。

2020年6月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和《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發佈

根據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前,對在海南自貿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而且不分境內境外人才,直接免征;對注册在海南自貿港並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减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

2020年11月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發佈

對包括椰子等農產品、煤炭等資源性產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導纖維預製棒等原輔料,以及飛機、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維修零部件共169項8比特稅目商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2020年12月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遊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發佈

對符合條件的海南自貿港企業進口《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清單》內的交通工具及遊艇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2021年3月

《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發佈

對符合條件的海南自貿港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除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稅、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商品,以及本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負面清單》所列設備外,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2021年12月

《關於調整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發佈

在原169項的基礎上,新增鮮榴槤、氯乙烯、航空發動機零件等187項商品至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原輔料清單。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