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開展建築施工與城鎮燃氣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
繃緊“安全弦”築牢“防火牆”
本報訊(記者 邵長春)省安委會建築施工與城鎮燃氣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近日印發《海南省建築施工與城鎮燃氣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省建築施工與城鎮燃氣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方案》指出,要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突出抓好在建工程、城鎮燃氣、自建房等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抓好全省建築施工與城鎮燃氣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自工作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底,專項行動分動員部署、企業自查自改和部門幫扶、部門精准執法和總結提高四個階段。
《方案》強調要突出企業主體責任,開展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建設、施工、監理等企業和燃氣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牽頭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對標對錶自查自改;組織建立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台賬清單,實行閉環管理。
同時,落實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發揮管理團隊和專家作用。建築和燃氣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明確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所有部門和崗位要全覆蓋。
根據《方案》,我省將組織對住建領域危險工作開展排查整治,企業要對各類危險工作設備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嚴禁帶病工作,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有關設備;嚴禁聘用和招請未經安全培訓合格、未取得相關證書的人員在特種作業崗位上崗工作,明確“誰招請無證人員,誰負責任”的管理制度。
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遵守重大工作操作規程,對涉及卸氣、充裝、倒罐、設備操作、巡線、維修等要制度上牆,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都要全員持證上崗,崗比特日常培訓到位,嚴禁出現“三違”(違章指揮、違規工作、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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