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海南自貿港制度型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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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馬禹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推進高水准對外開放”“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背景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要加快推進制度型開放行程,積極開展高水准開放壓力測試,在我國對外開放全域中發揮不可替代的戰略性作用。努力打造制度型開放新高地把握高水准開放從“邊境外”轉向“邊境內”的趨勢。

馬禹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推進高水准對外開放”“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背景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要加快推進制度型開放行程,積極開展高水准開放壓力測試,在我國對外開放全域中發揮不可替代的戰略性作用。

努力打造制度型開放新高地

把握高水准開放從“邊境外”轉向“邊境內”的趨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外開放的制度安排主要集中在“邊境外”領域,而在公平競爭、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標準對接等“邊境內”方面的制度安排相對滯後。從商品要素流動型開放向制度型開放轉變,主要體現為開放措施從“邊境外”向“邊境內”延伸。例如,受關注度較高的產業政策、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政策、投資政策、競爭政策等都屬於“邊境內”措施。制度型開放體現了改革與開放的高度統一。以制度型開放為重點的高水准開放,其重點聚焦於“邊境內”,更加強調以制度集成創新形成高水准開放的制度性安排。

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對接。抓住全球經貿規則重構的時間窗口期,跟踪研究國際經貿規則演變趨勢和主要內容,儘快與國際接軌,實現國內國際規則標準的聯動。例如,在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協定中的傳統議題基礎之上,可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數位貿易等新興議題的試點,做好數據跨境流動的先行試驗,探索構建一套能够反映开发中国家利益和訴求的數位貿易規則體系,使我國能够在國際數位貿易治理中發揮更大的影響力,以此實現制度型開放的重要突破,推動我國在引領全球經貿規則重構中贏得主動。

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現時,海南自由貿易港在制度創新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同時,也面臨制度創新碎片化、集成度不高等挑戰。推進制度型開放行程,依賴於整體性的制度創新,形成集成創新的鮮明特點。例如,推進服務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包括投資貿易、跨境資金流動、人員進出、海關監管、營商環境等諸多方面,而這依賴於投資貿易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

推動以服務貿易為重點的制度型開放

精簡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制定出臺簡約、透明、非歧視、可預見的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型開放的重要任務之一。當前,海南自由貿易港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共有70項限制措施,其中金融17項,建議進一步縮減限制措施數量,推動打造服務貿易開放新高地,形成服務貿易高品質發展的引領示範。

在免稅購物、醫療健康領域加快實現制度型開放的實質性突破。推進免稅購物與醫療健康領域的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海南有需求,更有條件。可引入香港免稅購物的服務體系、標準體系、管理體系;優化免稅購物市場格局,推動免稅購物市場的充分競爭;可引進歐美日的醫藥標準,並放開面向東盟的高端醫療健康市場;將博鼇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打造成為高端醫療消費目的地和醫藥新技術成果轉化基地。

在服務業領域强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要實質性推動服務業市場對內對外開放行程,儘快打破服務業領域的各類市場壟斷與行政壟斷,構建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服務業大市場。推動產業政策轉型,實現經濟政策由產業政策為主向競爭政策為基礎的轉變,加强服務業領域的公平競爭審查。由此,既為釋放民營企業的强大活力創造市場條件,又為外資企業拓展更大投資空間。

開展高水准開放壓力測試

做好海南自由貿易港與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政策疊加。對標RCEP形成跨境服務貿易的境內規制,擴大對RCEP部分成員國職業資格單向認可範圍。第一,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範圍內,對境外服務提供者的待遇不低於在相似情况下給予本國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遇;第二,以清單形式列明國民待遇的具體權利,包括准入階段的管理權力、要素供給、融資方式、進出口權、稅收政策、法律保護、司法救濟等一系列細化的待遇標準;第三,在現有基礎上,以醫療健康、研發設計、文化娛樂、商務等為重點領域,新增新加坡、日本、紐西蘭等已開發國家職業資格單向認可目錄內容。

以對標CPTPP(《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系協定》)為重點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開放政策與制度體系。對標CPTPP跨境服務貿易規則,以優化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為重點形成“准入准營”服務貿易制度。第一,對標CPTPP形成跨境服務貿易的境內規制,例如,明確細化國民待遇標準、明確跨境服務貿易市場准入及當地存在標準;第二,形成與跨境服務貿易相適應的人員流動政策,擴大對CPTPP成員國職業資格單向認可範圍,放寬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範圍,可在現有59國免簽基礎上製定商務人員臨時入境政策;第三,引入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棘輪機制”,明確負面清單限制措施“只减不增”;第四,製定實施更加便利的資金支付和轉移制度。

對標DEPA(《數字經濟夥伴關系協定》)開展以跨境數據流動與數據當地語系化為重點的壓力測試。現時,中國正積極申請加入DEPA,將在數字經濟、電子商務、數位貿易等領域加强對外合作。為此,可以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率先探索開展相關試點試驗。比如,形成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保障體系,加强資訊保護領域、數位服務貿易的地方立法;主動對接部分成員國跨境流動規則,可探索製定面向部分國家的數據出入境白名單。

【作者系東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博士生,組織為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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