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我省近日印發規範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參保職工或參保失業人員在省內流動,不再轉移失業保險關係和費用,直接在新就業地參保即可。
為進一步規範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暢通待遇申領通路,保障勞動者的失業保險權益,2022年12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規範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年3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又印發配套檔案《河南省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試行)》,從制度層面對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工作進行全面系統規範。
參保失業人員包括: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選擇回戶籍地申領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但未申領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跨省重新就業並參保的失業人員。
參保職工或參保失業人員在省內流動,不再轉移失業保險關係和費用,直接在新就業地參保即可,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參保職工跨省流動就業的,失業保險關係和費用隨之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但在轉出地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只轉移失業保險關係,不轉移費用。
有關人員參加失業保險關係的轉移接續,可以通過國家社保公共服務平臺、“掌上12333”APP、電子社保卡等通路提出申請。(記者王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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