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付時限延長至7日!新版河南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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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墊付時限延長至7日、稽核墊付時限縮短至5個工作日……近日,新修訂的《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公佈實施,進一步提升道路救助基金政策的可及性,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權益

墊付時限延長至7日、稽核墊付時限縮短至5個工作日……近日,新修訂的《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公佈實施,進一步提升道路救助基金政策的可及性,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權益。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籌集用於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

 擴大救助範圍墊付搶救費用時限由72小時延長至7日

2023年2月,76歲的王松妮被車撞倒,性命攸關。辦案民警得知傷情後,第一時間發出墊付通知,鄭州市道路救助基金服務站工作人員在瞭解情况後,道路救助基金在事故發生時第一時間介入,僅用4天時間,為王松妮墊付搶救費462887.64元。

道路救助基金的受益者不在少數。記者從省財政廳瞭解到,《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自2011年施行,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累計使用道路救助基金14.01億元,累計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31279人次,資金使用量和救助人次居同期全國前列。

“救命錢”要用在“刀刃上”,道路救助基金如何為生命開闢綠色通道?

《辦法》指出,當面臨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等三種情形,道路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全部搶救費用。

《辦法》明確,擴大救助對象範圍,新增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為救助對象。延長救助時間,將墊付搶救費用時限由72小時延長至7日。救助基金一般墊付受害人自接受搶救之時起7日內的搶救費用。搶救時間少於7日的,墊付實際搶救時間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况下需墊付超過7日的搶救費用的,由實施搶救的醫療機構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相關指南和規範書面說明理由。

“本次《辦法》的修訂,延長了救助時間,將墊付搶救費用時限由原來72小時延長至7日,切實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搶救需要,讓救助基金更好發揮‘救命錢’作用。”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同時,《辦法》擴大墊付的喪葬費用範圍,將安葬等服務費用納入墊付範圍,明確喪葬費用墊付的最高限額為河南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6倍。將對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特殊困難家庭的一次性困難補助納入救助基金支出範圍,並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救助原則,規定一次性困難補助最高金額為河南省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

  優化救助服務流程稽核墊付時限縮短至5個工作日

《辦法》指出,醫療機構在搶救受害人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對尚未結算的搶救費用,可以向救助基金承辦機構服務網點提出墊付申請。受害人或其親屬對尚未支付的搶救費用可以向救助基金承辦機構服務網點提出墊付申請,醫療機構應當予以協助並提供需要墊付搶救費用的相關材料。

救助基金承辦機構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搶救費用墊付通知、申請人的搶救費用墊付申請以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有關規定稽核完畢,對符合墊付要求的,救助基金承辦機构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費用結算劃入醫療機構帳戶。

“本次《辦法》將辦理時限由原來的10個工作日縮短到5個工作日,救助效率的提高,可以讓醫療機構更快地得到墊付資金,更好地維護醫療機構的經濟利益,保障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時有效的搶救。”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辦法》還規定,警察交管部門在處理交通事故時,要第一時間告知受傷人員及其家屬道路救助基金惠民政策,保證受害人在需要時能够及時得到救助。”

同時,《辦法》要求救助基金承辦機構設立熱線電話,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能够及時受理、稽核墊付申請。規定建立資訊系統,規範救助基金網上申請和稽核流程,實現數據資訊互動共亯。“讓資訊多跑路,羣衆少跑腿,讓受助人在救助中體會到更有‘溫度’的服務。”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說。

 完善基金管理體制明確墊付費用核銷情形

“救助基金事關人民生命健康,我省2011年在全國率先設立救助基金制度,製定了基金管理試行辦法;2015年11月,結合我省實際,對試行辦法進行修訂,順應政府職能轉變,創新政府服務方式,基金在分級管理基礎上實行政府購買服務,讓專業人做專業事。”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實踐證明,救助基金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契合了基金的特點和運行規律,為救助基金提供了科學的運作機制。救助基金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七年時間裏,全省使用救助基金13.57億元,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2.93萬人次,讓救助基金切實發揮了“生命保護傘、社會穩定器”的積極作用。

據介紹,在總結基金運行管理實踐基礎上,新辦法規定,我省救助基金實行“全省統一政策、分級籌集管理、省級統籌調控、部門分工負責、專業機构承辦”管理體制和“扶危救急、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管理原則,明確救助基金墊付的申請受理、稽核和資金墊付、追償等日常救助業務實行全省統一政府購買服務,保險公司或其他能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專業機构可以作為救助基金政府購買服務的承辦機構,以保障救助基金的安全高效和永續運行。

為體現救助基金的救助性、社會保障性,《辦法》完善了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核銷情形,明確對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肇事逃逸案件超過3年未偵破的;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或終止,依法認定無財產可供追償的;經法院強制執行仍然無法追償的;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應當退還救助基金墊付費用的受害人或其繼承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依法認定無財產可供追償或退還等情形導致追償未果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构可以提請救助基金主管部門準予核銷。

中共河南省委黨校科技文化教研部教授張祝平認為:“《辦法》對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職責、救助基金籌集、基金使用等一系列問題進行了系統性規定和詳盡說明,進一步增強了統籌力度、明確了職責分工、優化了部門協同,强化了對救助基金的事中事後監督,確保救助基金用好、用足、用到位,充分發揮救助基金保民生、保穩定、促和諧的積極作用,為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員構築生命安全的‘綠色通道’,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員社會救助的‘兜底工程’。”(路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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