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實施二次醫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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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知明確,醫療救助對象為具有陝西省戶籍且在西安市參加基本醫保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相較過去,此次出臺的救助保障政策進一步完善。

■救助對象範圍拓展,由西安市戶籍向陝西省戶籍延伸

■救助對象分類優化,根據困難程度、醫療費用負擔等情况調整為三大類別

■救助保障政策進一步完善,新增二次救助政策,救助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年度內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不低於80%

記者4月26日獲悉:西安市醫療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鄉村振興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確救助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年度內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不低於80%。

記者從西安市醫療保障局瞭解到,與原有政策相比,此次拓展了救助對象範圍,由西安市戶籍向陝西省戶籍延伸;優化了救助對象分類,根據困難程度、醫療費用負擔等情况調整為三大類別。通知明確,醫療救助對象為具有陝西省戶籍且在西安市參加基本醫保的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一類救助對象即特困供養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二類救助對象即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納入監測範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三類救助對象即因病致貧重病患者。

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因慢性病需長期服藥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長期門診治療的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支付後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納入救助範圍。醫療救助主要採取資助參保、門診救助、住院救助相結合的管道進行,通知明確了不同救助對象的救助標準。

相較過去,此次出臺的救助保障政策進一步完善。比如,對納入監測範圍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資助,減輕其參保負擔。對救助對象的門診慢特病、門診特藥費用實行與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額,統籌加大了門診救助力度。據瞭解,一類救助對象不設年度救助限額,二類救助對象和三類救助對象年度救助限額為15萬元。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新增了二次救助政策,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再進行第二次醫療救助,統籌完善了托底保障措施。通知明確,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年度內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不低於80%,低於80%的統一按照80%比例補齊。救助對象規範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不含跨省、跨年度情况)累計超過1萬元的,二類救助對象和三類救助對象按照50%比例給予二次救助,年度救助限額為10萬元。(記者: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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