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根據國家和自治區耕地保護相關政策,呼和浩特市堅持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多措並舉,建立健全耕地保護長效監管機制,全面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抓實耕地保護,確保糧食安全。
——按時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劃定工作。按照自治區“三區三線”劃定工作部署,我市根據《全國“三區三線”劃定規則》要求,按時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劃定工作。
自治區下達呼和浩特市耕地紅線劃定控制數54.6460萬公頃,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控制數46.2266萬公頃。我市最終劃定耕地保護紅線54.7164萬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46.2267萬公頃,劃定成果通過自治區和國家質檢稽核。根據2021年國土調查最新資料顯示,全市耕地55.7754萬公頃,現有耕地數量和永久基本農田劃定面積不低於自治區下達的控制數。
——嚴格實行耕地“占補平衡”和“進出平衡”制度。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報批時,嚴格按照“占一補一”與“占優補優”的原則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在申請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報批前,必須落實補充耕地,實行耕地數量、水田規模和糧食產能三類名額核銷制。同時,綜合運用補充耕地監管、交易等平臺,多措並舉,嚴格落實耕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嚴格耕地占補平衡實施監管,堅決防止補充數量質量不到位的問題。今年以來,全市佔用耕地的建設項目有6個,全部按照“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原則,嚴格落實了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耕地135畝,保障糧食產能2萬餘公斤。
在扎實做好耕地“進出平衡”工作方面,市自然資源局印發《關於做好耕地“進出平衡”工作的通知》,加强對耕地轉為林地、草地等其他設施農業用地的管控,積極支持在可以墾造耕地的荒山荒坡上種植果樹、林木,發展林果業。同時,將在平原地區原地類為耕地種植果樹、植樹造林的地塊逐步退出,恢復為耕地内容,確保耕地數量不减少,進一步調動農民保護耕地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加强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助推鄉村產業振興。市自然資源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强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相關事宜的通知》,不斷規範我市設施農用地和臨時種養殖設施用地管理。一是認真做好設施農用地備案工作,明確每年9月底前,完成設施農業用地備案和上圖入庫工作。經核查,全市設施農業用地符合上圖入庫圖斑4966個,已完成備案2678個,占上圖入庫圖斑54%。二是對臨時種養殖設施用地實行簡易備案程式。明確農牧民在自家房前屋後、院裡院外使用集體土地自建的臨時性種養殖設施實行簡易備案程式,申請人在建設前到屬地自然資源部門申請核實土地地類、權屬、面積等資訊,並持相關材料向村集體提出用地申請,經村集體稽核同意公示後,報轄區鄉鎮政府進行備案。經核查,全市設施農業用地圖斑總量為21161個,適用簡易備案程式圖斑16195個,占圖斑總量76%。
同時,大力推進土地開發、複墾。以提高耕地產能為目標,推進耕地品質保護與提升行動,統籌實施土地全域綜合整治,大力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耕地提質增效與改造、城鄉建設用地增减掛鉤、城鄉建設用地增存掛鉤等項目,拓展補充耕地,加强耕地內在質量建設,確保建設佔用耕地及時保質保量補充到位,實現“藏糧於地”戰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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