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政府印發出臺《天津市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幹政策措施》(以下稱《政策措施》),吸引重大專案落地天津,並對12條重點產業鏈提供專屬政策支持,積極推動產業高品質發展,提高產業能級,提升製造業創新能力,促進製造業轉型陞級。
該《政策措施》是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實施製造業高品質發展行動,打造全國先進製造研發基地而製定的,有效期5年,之前《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關於進一步支持發展智慧製造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辦規〔2020〕16號)同時廢止。以往有關新動能引育政策規定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政策措施為准。
吸引重大專案落地天津
《政策措施》對重大專案的關鍵性作用非常看重,規定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補足重點產業關鍵環節短板的重大工業項目,以及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促進智能化、高端化、綠色化、數位化、低碳化、增產擴能等新一輪工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竣工投產後按照設備、軟硬體工具等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5000萬元支持。對總投資2000萬元以上且屬於基礎零部件、基礎元器件、基礎資料、基礎工藝、基礎軟件等領域攻堅突破和產業化的產業基礎再造項目,竣工投產後按照設備、軟硬體工具等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3000萬元支持。
對重點產業專門出臺專屬政策,比如為支持資訊系統與應用發展,對重點建設的適配攻關基地,按照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推廣成效顯著的資訊系統與應用產品,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為支持集成電路發展,對天津市“芯火”雙創基地(平臺)等重大專項、試點示範專案,按照國家支持金額給予等額獎勵。對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的積體電路設計企業,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的集成電路製造、封測、資料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購買、租用電子設計自動化(EDA)設計工具軟體或知識產權(IP)開展晶片研發的設計企業,按照購買或租用費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為支持車聯網發展,加大車聯網政策先行先試力度,擴大運營規模,對於應用效果良好的運營主體,根據應用效果,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對通過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批件(證件)引進重大專案、加快產業化步伐的生物醫藥企業,按照購買批件(證件)價格的10%,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專屬政策中對“產業垂直整合項目建設”專門做出規定,對重點企業及配套企業在生產製造各環節,因新建、改建和擴建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照各環節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每年給予最高1500萬元支持,最長支持3年。
壯大企業規模 提高產業能級
《政策措施》支持工業企業持續發展壯大,支持工業中小企業提升規模,並對實施重點企業和重大專案引育工程提供資金支持。
對年度產值首次突破10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且年度產值增速達到要求的重點企業,分別給予企業或企業管理團隊5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且連續2年正常經營未退出的小微工業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重大專案以及創新中心,按要求給予地方配套支持。對我市引育的重點企業和重大專案,根據投資規模、產業拉動、促進就業、技術攻關、經濟社會效益等綜合評價給予資金支持。
為了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對納入我市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名單,且上一年度戰略性新興產業新增產值規模排在前50名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納入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領軍企業100强榜單前10强、50强、100强(含細分行業)企業,分級給予2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支持。單一企業享受支持金額累計最高2000萬元。
《政策措施》還對支持產業集群集聚發展的集羣促進組織和運營機构、首次評定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或首次在年度發展品質評價中入選五星級基地的產業示範基地、新認定市級產業主題園區,以及梯度培育出的領航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專精特新企業等給出具體獎勵措施。
提升創新能力 促進製造業轉型陞級
《政策措施》鼓勵科研院所來津發展,對落戶我市並已開展科技創新工作的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院所,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分級分類給予最高3000萬元支持。對我市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為國家級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我市相關企業認定為國家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我市產業創新服務平臺認定為國家產業創新服務平臺的,按照營業收入的5%,每年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連續支持3年。對市級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創新能力提升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500萬元支持。對市級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創新能力提升項目,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
我市為支持產業技術創新,每年製定重點產業關鍵卡點科技(產品)清單,通過政府掛榜、企業揭榜“揭榜掛帥”模式,綜合創新資源開展協同攻關,加快突破一批核心技術和標誌性創新產品。按照研發設備購置額的20%,給予揭榜企業最高500萬元支持。支持新產品推廣應用,對開展重大科技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應用以及資訊系統與應用首次推廣的企業,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支持新一代資訊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生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引進國內外項目或科研成果等實現產業化的企業,按照科技契约實際支付額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另外,對推進產業數位化、綠色化、服務化轉型,也出臺了相應支持政策。比如對國家級、市級智慧製造領域試點與新模式應用等項目,分別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2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被評定為國家級智慧製造和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的組織,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智慧製造和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為用戶提供解決方案,根據服務方案質量,分級分類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為了加强製造業人才供給,《政策措施》鼓勵民營企業自主開展技能等級認定。完善技術轉移轉化人才評估工作,業績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學歷、資歷、下一級職稱等限制,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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