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成果轉化契约金額創下破億元紀錄,但科技成果轉化率常年低於8%醫療科研“沉睡專利”亟待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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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轉化最後一公里難攻克醫療技術成果轉化日漸受重視,但目前來看,轉化率還遠不够。這與高水准科技成果轉化仍有明顯差距。九院院長吳皓表示,現時公立醫療機構專利許可以一次性轉讓為主。

  記者顧泳黃楊子

  前不久,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麻醉手術中心主任劉進教授向醫院捐了1億元,用於推動中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一比特麻醉醫生緣何拿得出這筆鉅款?原來,早在2020年,華西醫院與相關藥企簽署了包括“超長效局麻藥”和“新型骨骼肌鬆弛藥物”這兩項新藥在內的專利許可及項目合作開發契约,契约總金額高達7.5億元。按照醫院科研成果轉化激勵政策,作為研發者之一的劉進教授獲得了1億元獎勵資金。

  在上海,也有這樣令人振奮的“破億”紀錄:上海第九人民醫院與中合華浦(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簽訂成果轉化協定,以1.2億元獨家轉讓整形外科李青峰教授團隊的一項幹細胞科技,在脂肪幹細胞用於皮膚相關治療上取得突破性進展,相關科技可應用於皮膚再生、癒合、移植等領域,潜在臨床應用價值和效益巨大。

  從臨床到實驗室,再從實驗室回歸臨床,醫療領域技術成果轉化推動行業發展,造福病家。近年來,各大醫療機構紛紛聚焦科研成果轉化,但數據也顯示:我國每年醫學科技成果轉化率低於8%,低於全領域重大科技成果平均轉化率20%,更是遠低於美國和日本接近70%的同領域比率。“躺”在大醫院裏的科研成果怎樣完成轉化,走通“最後一公里”?

  上海興起科研轉化之風

  我國技術成果轉化起步較晚,至今方興未艾。作為轉化的重要領域,業內專家評估:我國醫療機構開展的“小發明、小創造”多,突破性、創新性大成果少。鼓勵臨床醫務人員投入到科研成果轉化,發現更有價值的“金點子”落地推廣,成為近年來大醫院主攻的重點方向。

  上海科研轉化之風已吹向醫療機構:2022年12月17日,由上海市科委、市衛生健康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上海市促進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轉化操作細則(試行)》正式施行,其中明確提到: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盤點機制,喚醒“沉睡專利”。

  近年來,上海醫療技術成果轉化在全國名列前茅。市衛健委資料顯示:2021年上海醫療機構輸出科技契约數3005項,契约金額7.8億元,相比2017年契约數和金額增幅分別為1.9倍、4.9倍。2021年全市醫療機構成果轉化數量增至311項,其中發明專利167項,專利轉讓金額超過千萬的有19項,最高一項達2.19億元。

  轉化最後一公里難攻克

  醫療技術成果轉化日漸受重視,但目前來看,轉化率還遠不够。一項針對上海12家三級醫院的統計顯示:2016年至2022年間的1599項授權專利,成果轉化率僅4.3%,61.9%的成果轉化金額小於100萬元。這與高水准科技成果轉化仍有明顯差距。轉化“最後一公里”為何如此難攻克?

  首先,對成本和價值的評估認定缺乏統一標準。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副院長朱同玉直言:針對醫務人員成果轉化的獎勵措施,其實有指導規定,有的是扣除成本後不低於70%,有的甚至高達80%至90%,但在成本認定與測算層面,始終沒有統一說法。他認為,成本應該是法務、轉移交易之間產生的成本,而不是所有消耗的成本(人力、資產等)。由於無法確定成本,獎勵機制難以真正落地,醫務人員積極性大打折扣。

  其次,成果轉化形式不够豐富。九院院長吳皓表示,現時公立醫療機構專利許可以一次性轉讓為主。成果轉化有三種方式:技術轉移、科技許可、作價入股投資。前兩種方式操作簡單,但並不適合高水准醫學成果轉化。作價入股投資作為“長效捆綁”更為合理,但我國至今沒有醫生允許持股的案例,醫療機構也無法設立專利轉化公司,轉化利益背後如何保證公益性缺少定論,阻礙了專利轉化行程。

  最後,轉化專業人才隊伍十分匱乏。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骨科張偉濱教授表示,我國大部分醫院缺乏成果專業轉化團隊。高水准公立醫院醫生承擔繁重的醫療、科研任務,缺乏額外時間和精力完成成果轉化。成果轉化所涉及的流程複雜,其中包括專利申請,價值評估,尋找對接企業開展價格、契约、法律談判等工作,需要專業人才團隊早期介入,全程推進。

  讓更多成果走到產業端

  醫學科研成果轉化具有高風險、高投入、回報收益週期長的特點。據統計,創新醫療器械從技術創新到臨床應用,投入10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產業週期為3至5年,創新藥物的投入千萬量級,產業週期一般10年以上。怎樣讓更多科研成果順利走到產業端?

  首先,重中之重是鼓勵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儘快分清範圍與紅線,明確價值評估,探索作價入股投資。張偉濱認為,現在科技成果轉化程式已放權給組織,但綜合定價作為轉化中的關鍵依據,還有很多模糊地帶。前景不明的成果一旦後期實際市值高,又可能觸發財務風險,導致不少科研人員不敢轉讓。清晰明確價值與成本,才能真正激發轉化活力。以九院為例,2017年出臺《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辦法(試行)》後明確相關細則,即成果轉化收入的主要部分獎勵都屬於項目團隊或個人所有,扣除醫院在項目研發過程中的投入資金後,約80%都給到團隊。

  其次,轉化並非臨床科研一家之事,行政等多部門應暢通通路共同促進。朱同玉建議,現時只有臨床科研極少數人對轉化知識有所瞭解,轉化需要專業崗位和行政崗位共同參與,人才短板亟待補齊。早在10年前,九院就成立了成果轉化辦公室,分別負責專利培育、專利分析、專利導航的知識產權工作者、專利代理人、科技經紀人等,也有精通專利保護、知識產權培訓內容,且能協助企業進行專利申報、產品注册的法律專員。朱同玉提到,院內財政、稽核、行政管理等部門也應開展系統性培訓,幫助相關人員瞭解政策制度、分清範圍,讓已有措施真正落地開花。

  最後,搭建多方協同平臺,才能形成轉化“土壤”。吳皓建議,當某一專案啟動臨床試驗階段後,醫院也可邀請藥監局專家提前介入推進,有效縮短研發、臨床試驗、申請審批的週期,“讓新生、‘沉睡’的項目儘早成為成熟、為患者所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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