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
為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門診預約診療服務,提高門診服務質量和效率,根據《醫療機構門診質量管理暫行規定》《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實施進一步便利老年人就醫舉措的通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預約診療制度加强智慧醫院建設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我委對2011年印發實施的《北京市醫療機構門診預約診療服務管理規範》進行了修訂。
二、主要內容
原《規範》共計五章二十七條,修訂後的《規範》共計五章三十一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則。一是規範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門診(不含急診、發熱門診、腸道門診、互聯網門診)預約診療服務及其管理工作。二是本市二級以上醫院實行非急診全面預約,除老年人掛號綠色通道外,取消現場掛號,實行網絡、電話等管道的預約掛號。三是本市實行便利老年人就醫政策,鼓勵醫療機構為老年人就醫提供便利措施。
(二)職責。一是為老年人提供掛號綠色通道,設定掛號、人工服務視窗,配備導醫、志願者、社會工作者等人員,為老年人提供就醫指導服務。二是醫療機構提供門診預約診療服務時,應當根據核准的診療科目,公示各專業不同級別出診醫師的數量與出診時間。三是醫療機構應嚴格對專家出診的管理,合理編排專家門診上下午出診單元數量,進一步提高專家門診下午出診比例。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在晚間、週末、節假日開設知名專家門診和特需門診。四是醫療機構應為老年人提供現場掛號的號源,預約號源應分時段,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精准至30分鐘以內。五是醫療機構應製定明確的加號管理流程及標準,嚴控加號數量,建立加號可追溯機制,提升預約掛號系統安全防禦能力。
(三)預約掛號。一是醫療機構應當實施患者實名就醫。在注册、掛號、診療等各環節實行患者唯一身份標識管理。二是患者通過基層預約轉診管道進行預約轉診的,享受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三是患者因故不能在出診單元就診的,應當提前取消預約並及時辦理退號手續。對於在出診單元結束前已取消預約且實際並未就診的患者,醫療機構應予以辦理退號
(四)就診。一是預約成功的就診者應當憑預約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在預約就診時段,預檢分診後就診。二是在預檢分診過程中,應當認真核對就診者身份資訊是否與預約資訊一致。就診者身份資訊與預約資訊不一致的,當次預約作廢。三是醫療機構應提高患者到院30分鐘內就診率,引導患者有序就診,减少院內等候時間,减少人員聚集。四是醫療機構應當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度,在本次就診過程結束前或由其他醫師接診前,首診醫師應當對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搶救和轉科等負責。五是醫療機構應當明確掛號有效時間,建立患者因檢驗、檢查結果回報繼續就診的保障機制,合理安排患者的複診次序。六是鼓勵醫療機構提供門診檢查集中預約、自助預約、診間預約等多種形式的預約服務,有條件的可以提供一站式檢查預約服務。七是患者在出診單元結束前未就診且未取消預約的,計為爽約。醫療機構應加强爽約和退號的管理,建立退號候補機制,提升號源使用效率。
(五)附則。一是網絡預約是指通過網站、公眾號、服務號、小程式、APP預約門診診療服務的管道。二是現場預約是指通過醫療機構在院內開設的預約掛號視窗或設定的自助服務機預約非當日門診診療服務的管道。三是診間預約是指接診醫師通過醫師工作站為患者預約非當日門診診療服務的管道。四是基層預約轉診是指經社區、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生診療,為確需轉診的患者,按照相關程式預約對口醫療機構門診診療服務的管道。五是現場掛號是指通過醫療機構在院內開設的預約掛號視窗或設定的自助服務機預約當日門診診療服務的管道。六是出診單元是指醫務人員一次出診時所在的半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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