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碳普惠管理辦法
碳積分可兌換商品或服務
海南日報海口4月6日訊(記者 周曉夢)公眾參加碳普惠獲得的回饋權益——碳積分,可用於兌換普惠商品或服務。這是4月6日海南日報記者從《海南省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管理辦法》所稱的碳普惠是通過建立碳帳戶,以商業激勵和碳减排量交易相結合的管道,鼓勵綠色低碳行為的正向引導機制,是一項利用互聯網與碳金融等管道調動社會各主體積極參與綠色低碳行動的創新做法。
碳帳戶是用戶參與碳普惠機制的重要載體,通過“海易辦”平臺進行注册,主要用於碳排放資料獲取、碳足迹核算、碳積分兌換和碳减排量交易等。
《管理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總則、低碳場景管理、碳普惠方法學管理、碳積分管理、項目减排量管理、碳普惠交易管理、監督與管理、附則等共43條規定。
其中,在碳積分管理方面,該辦法指出,碳積分是公眾參加碳普惠獲得的回饋權益,積分值由個人减排量按照一定兌換規則進行換算得出。碳積分管理規定了碳積分發放流程、有效期限、產品兌換等。探索將碳積分納入金椰分平臺信用名額,公眾持有的碳積分轉換為金椰分,享受金椰分平臺各項優惠福利或便捷服務。
碳普惠交易管理方面,《管理辦法》明確了個人减排量與項目减排量的使用路徑,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通過“海易辦”碳普惠管理系統自願購買减排量實施碳中和,履行綠色低碳社會責任。鼓勵大型活動組織自願購買减排量,實現大型活動碳中和。鼓勵按照碳普惠方法學科學申報項目减排量,結合生態優勢積極開發藍碳綠碳產品,主動服務全省碳普惠交易,創新基於碳匯資源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會上還舉行了碳普惠管理系統上線儀式。下一步,我省將以《管理辦法》為政策依據,積極開展碳普惠創新試點,不斷豐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理論和實踐,以市場機制推動綠色高品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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