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實施“南海新星”項目,每年選拔200名優秀青年進行培養,申報人不受國籍限制
給予青年人才“第一桶金”支持
海南日報海口3月15日訊(記者 袁宇)近日,海南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海南省“南海新星”項目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每年選拔200名優秀青年進行培養支持,培養週期為3年,對從事應用基礎研究、工程技術研發、科研成果轉化與創業等方面的優秀青年人才,給予“第一桶金”支持。
“南海新星”項目按照堅持黨管人才、競爭擇優、鼓勵創新、注重實績原則,分科技創新人才、產業創新創業人才、教育人才、醫療衛生人才、哲學社科人才、金融財稅人才、技能人才等7個平臺項目。平臺項目入選人員由省財政給予培養資助經費。其中,科技創新人才平臺專案資助30萬元,產業創新創業人才、教育人才、醫療衛生人才、技能人才平臺專案資助20萬元,哲學社科人才、金融財稅人才平臺專案資助10萬元。以團隊形式入選的,在經費上給予1.5倍支持。各平臺項目名額根據年度實際進行分配。青年人才(3人及以上)組建團隊的也可以聯合申報。
申報“南海新星”項目的青年人才不受國籍限制,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其中所在用人單位(以下簡稱依託單位)為在海南省注册的獨立法人單位、中央駐瓊機构、國家實驗室和全國重點實驗室及分支機搆等,申報人須全職在依託單位工作;海南省在站博士後可依託所在站進行申報,項目培養週期內須在海南省工作。
科技創新人才平臺專案申報人應在南繁種業、深海科技、航空航太科技和其他自然科學領域從事科研工作。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平臺專案申報人應為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海洋特色產業、數字經濟等重點產業領域的創新人才或創業人才。教育人才平臺、醫療衛生人才平臺、哲學社科人才平臺、金融財稅人才平臺、技能人才平臺等專案申報人均應在本行業一線工作,並具有成長為本行業骨幹型人才的發展潜力。
同時,申報項目屬於海南省四大主導產業(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熱帶特色高效農業)、三大未來產業(南繁產業、深海產業、航太產業)或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申報項目有明確的任務目標,包括量化的科研或產出名額、預期取得的社會或經濟效益名額等。
據《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人才可結合自身實際選擇一個平臺項目進行申報。申報時應當選擇依託單位推薦,行業組織、產業園區推薦,同行專家推薦等管道之一進行推薦。在海南省全職工作的院士可根據團隊建設需要,每個申報週期舉薦1人直接納入擬入選人員名單。
此外,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平臺項目入選的創業人員可按市場化管道申請省人才創新創業投資基金支持;可向有關金融機構申請“南海新星”項目創業人才專項貸款,最高可獲得100萬元信用貸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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