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蘇浙交界處建立長三角聯合生態修復基地暨“最江南”公益訴訟實踐創新基地讓更多“破壞者”變成“修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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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青浦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徐慶天告訴記者,為了讓更多“破壞者”變成“修復者”,去年9月,青浦區相關部門在滬蘇浙交界處的元蕩邊共建長三角聯合生態修復基地暨“最江南”公益訴訟實踐創新基地。

  記者茅冠隽

  位於滬蘇浙交界處的元蕩,宛如一塊翡翠,鑲嵌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的覈心區域。這塊“世界級的好料子”,最近有了新功能:面積約720畝,銜接河、蕩、林、田、草等空間,橫跨元蕩一期、二期生態岸線3.1公里的一片生態修復基地、公益訴訟實踐創新基地已設立。今後,如有違法主體造成生態損害且原址無法修復的,可依法在基地內以補植複綠、增殖放流、養護綠化、清潔水體等管道修復生態環境。

  這片生態修復基地的設立,要從去年的一個案例說起。2022年初,青浦區檢察院接到線索,一家公司為了改造廠區,擅自砍伐租賃廠區內的大量樹木。檢察機關以民事公益訴訟立案調查,追究違法者的生態損害責任,查實被砍伐樹木共計201棵,3000餘平方米綠化遭破壞。“當時正好也是植樹節期間,我們以此為契機,督促涉案公司補植樹木及草坪,補植面積達6800餘平方米。”青浦區檢察院公益檢察室主任餘莉告訴記者。然而,新種的樹木要數十年後才能恢復此前生態功能,專業機构評估後認為,該區域生態環境服務功能受到了一定損失。如何彌補?再補種,原址已無空間;支付賠償款,難以達到生態修復的根本目的。有沒有更好的補救管道?

  轉機出現在去年6月。當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正式實施,明確當事人可以用認購林業碳匯的管道替代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青浦區檢察院便探索將碳匯計量引入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評估,委託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評估該案的生態功能損害,經評估鑒定,該案生態服務功能損失為1.12萬元。隨後,涉案公司向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申請開戶並認購林業碳匯。

  “個案辦理結束了,但碳匯司法實踐才剛剛開始。”青浦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徐慶天告訴記者,為了讓更多“破壞者”變成“修復者”,去年9月,青浦區相關部門在滬蘇浙交界處的元蕩邊共建長三角聯合生態修復基地暨“最江南”公益訴訟實踐創新基地。相關部門在進行環境公益訴訟、追究生態損害責任時,可以通過磋商、提起訴訟、支持起訴等管道,針對受損生態環境無法修復或無法完全修復的情况,要求違法者在基地內承擔替代性修復責任。根據修復管道,基地設碳匯林、增殖放流、水中森林、綠化養護、河道清潔五個功能片區和聽證磋商、普法宣傳兩個辦案中心。

  基地設立後,效果立竿見影。去年11月,針對某公司排放超標廢水污染環境一案,青浦區相關部門督促引導涉案公司在基地碳匯林片區按照專業修復方案種植水杉等樹木,經評估驗收,成活率達100%。針對禁漁期非法捕撈破壞漁業資源等違法行為,相關部門引導違法行為人在基地增殖放流區投放生態環保魚苗208萬尾,以更加靈活的管道修復漁業生態資源。

  “我們將以聯合生態修復基地為平臺,與吳江、嘉善一起打好保護示範區上下游、左右岸、幹支流的組合拳,三地合作共建、實現异地生態修復,合力織牢生態守護網。”青浦區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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