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服務保障體系建設“五有”、“全覆蓋”訓示要求,鄂爾多斯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强基層退役軍人服務站建設運行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蘇木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除站長、副站長外,至少明確1名事業編制人員專門負責退役軍人工作。鄉鎮(蘇木、街道)和村(社區、嘎查)退役軍人服務站結合國家退役軍人事務員新職業的建立,通過從現有輔助性崗位人員中調劑或者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管道配備退役軍人事務員,鄉鎮(蘇木、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退役軍人事務員;服務物件在100人以下的村(社區、嘎查)退役軍人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退役軍人事務員,服務物件在100人以上的至少配備2名退役軍人事務員。根據服務物件數量,按照500元/人·年的標準核定退役軍人服務保障經費,主要用於鄉鎮(蘇木、街道)和村(社區、嘎查)退役軍人服務站開展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引領、“四尊崇”、“五關愛”、“六必訪”等活動,所需資金由市、旗(市、區)兩級財政共同分擔、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保障措施實施後,可為全市77個蘇木鄉鎮街道和989個嘎查村社區退役軍人服務站落實退役軍人工作專職人員400餘名、專項服務保障經費1500餘萬元,將有效解決基層退役軍人服務站工作人員不穩定、不專業,經費保障不到位、不均衡等的瓶頸問題,有力提升服務供給能力和服務保障水准,為推動退役軍人工作高品質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自治區黨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我市具體措施轉發全區各盟市學習推廣。退役軍人事務部將我市經驗做法編入《退役軍人工作信息參考》,印發全國各省、區、市退役軍人事務廳(局)參攷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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