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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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海南省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海南省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公眾參加碳普惠獲得的回饋權益——碳積分,可用於兌換普惠商品或服務。上述碳積分值由個人减排量按照一定兌換規則進行換算得出。

《海南省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印發
個人减碳“記帳”享普惠

海南日報訊(記者 周曉夢)近日,海南省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海南省碳普惠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公眾參加碳普惠獲得的回饋權益——碳積分,可用於兌換普惠商品或服務。

上述碳積分值由個人减排量按照一定兌換規則進行換算得出。碳積分不具有貨幣内容,不得用於市場交易,已兌換的碳積分將自動扣减。《辦法》提出,探索將碳積分納入金椰分平臺信用名額,公眾持有的碳積分轉換為金椰分,享受金椰分平臺各項優惠福利或便捷服務。

除了碳積分管理,《辦法》還包括低碳場景管理、碳普惠方法學管理、項目减排量管理、碳普惠交易管理、監督與管理等方面內容,明確具體要求,以規範碳普惠機制建設與推廣應用,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模式。

其中,《辦法》所稱的碳普惠是指通過建立碳帳戶,以商業激勵和碳减排量交易相結合的管道,鼓勵綠色低碳行為的正向引導機制。

碳帳戶是用戶參與碳普惠機制的重要載體,通過“海易辦”平臺進行注册,主要用於碳排放資料獲取、碳足迹核算、碳積分兌換和碳减排量交易等。

根據《辦法》,省生態環境首長部門聯合省大數據管理局定期組織對“海易辦”碳普惠管理系統建設及運營的監督檢查,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個人資料獲取安全風險。

标签: 印發 管理 碳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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