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戚穎璞
新版《上海市氣象灾害防禦辦法》昨天起正式施行。記者從上海市氣象局獲悉,相比此前的“2017版”,新規在勞動者保障措施上加大力度,成為最大亮點。
具體來看,新規完善了上海颱風、豪雨、暴雪、道路結冰四類紅色預警信號的應對措施。在老版“四停”的基礎上擴展為“六停”,即規定一旦發佈四類紅色預警信號,除停課外,相關組織可以採取臨時停工、停業、停運、停航和停園等措施。新規還完善了相關行業在高溫、低溫、颱風、大風等灾害性天氣發生時的應對措施。
新規首次明確,九類組織將成為氣象災害防禦的重點組織,納入名錄進行管理和動態調整。其中包括大型生產、製造或者勞動密集型企業,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企事業單位,高層及以上建築的管理組織,以及大型資料存儲組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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