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基層衝突“就地解决”有了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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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聯調解”工作法的實施,讓韓城市社會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22年,韓城市共化解各類衝突糾紛822起,化解率達到98.44%;刑事案件發案率同比下降23%,“民轉刑”案件同比下降39.1%。

“我們村兩戶人家因為地界問題鬧得不愉快,村幹部多次調節都沒有效果。沒想到,通過‘四聯調解’工作法,問題很快得到了解决,鄰里多年的積怨也被化解了,兩家人和好如初。”2月19日,談起以網格調解、分流調解、聯動調解、精專調解為主要內容的“四聯調解”工作法的作用,韓城市板橋鎮火炬村黨支部書記朱長鎖豎起了大拇指。

去年以來,韓城市堅持用高品質黨建引領高效能治理,夯實基層基礎,建强戰鬥堡壘,積極創新社會治理與精細化服務模式,依託鎮(街道)、村(社區)兩級綜治中心平臺,創新形成“四聯調解”工作法,防範化解基層羣衆衝突糾紛,構建了黨委統籌、多方聯動、全民參與、共治共建、文明法治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羣衆幸福感大大提升。

開展網格調解,將小微衝突糾紛化解在組戶。根據村(社區)佈局和人口狀況,韓城市製定了《健全城鄉網格化管理服務機制的實施方案》,建成由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擔任網格長的一級網格215張,由村民小組長、城市社區幹部擔任網格長的二級網格1393張,由黨員、“兩代表一委員”等擔任網格員的三級網格6709張。調解過程中,以一級網格長、二級網格長為主,通過定人定崗定責,把工作下沉到每個村(居)民小組、樓棟、家戶,定期入戶走訪,全面排查村組衝突,構建“就地解决”機制,從源頭排查化解衝突糾紛,暢通“微循環”,從而達到讓“小網格”釋放“大能量”的目的。

開展分流調解,將一般衝突糾紛化解在村(社區)。韓城市各鎮(街道)發揮信訪衝突“分流樞紐”職能,按照“屬地、屬事、自家事自家管”的原則,將村(社區)小組網格上報、羣衆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流、歸口調解。“為摸清村(社區)、組、家戶實際情況,我們按照一格一册、一戶一檔,建立了‘民情檔案一本賬’。”金城街道涺惠社區網格員劉萍介紹,網格長不定期帶隊“進網”走訪,嘮家常、聽民聲,一旦發現不穩定因素及時疏導化解,解開羣衆心中的“疙瘩”。此外,對鄰里出現的一些小衝突糾紛,他們還會採取“小院茶攤會”“樓院板凳會”等形式,把衝突糾紛化解在村(社區)。

“李某兄弟二人,因贍養老人問題產生衝突,在村裡造成了不良影響。村黨支部及時組織召開‘民情議事會’,向二人說理、講法,教導其念父母恩、念手足情,成功化解了兄弟二人多年的衝突。現在,兄弟二人都主動承擔了贍養老人的義務。”金城街道北澗村網格員李全民說,“開展聯動調解過程中,我們依託村(社區)黨支部、綜治中心‘一站兩室’(衝突糾紛聯合化解工作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警務室),定期召開村民議事會,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正如李全民所說,開展聯動調解,就是要將較大衝突糾紛化解在鎮(街道)。發揮聯動協調作用,韓城市各鎮(街道)依託綜治中心、“衝突糾紛聯合化解中心”和聯席會議制度,將村(社區)一時難以化解的較大衝突糾紛和信訪問題,交由鎮(街道)黨(工)委組織“五包一聯”專班進行研判,提高衝突化解質效。同時,這樣還能發揮駐鎮(街道)組織、行政組織作用。因為針對羣衆反映的涉及行政裁定類的衝突糾紛,駐鎮(街道)組織會依規調解行政衝突糾紛,聯系轄區基層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隊等向當事人進行釋法,調解涉法涉訴衝突糾紛。

“聯動調解可以充分調動各類調解資源,通過召開聯席會議,分析衝突原因,變‘獨角戲’為‘小合唱’,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禹明宮社區黨支部書記高少麗同樣深有感觸,“去年,社區發生電動車失火事故,造成5名業主財產受到損失。受損業主與當事人因賠償問題產生衝突,新城街道綜治中心及時組織包聯領導、司法所及相關社區、法律顧問、物業、雙方當事人召開聯席會議,用情用法,懇談協商,一次性將衝突調處成功、化解到比特。”

通過開展精專調解,將重大衝突糾紛化解在市域。韓城市各鎮(街道)成立由鎮(街道)黨(工)委書記任組長的“精專調解專班”,針對涉及多個部門的衝突糾紛,啟動“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工作程式,實施“一事一議”,專題“會診”,形成重大衝突糾紛工作台賬和方案,並及時向市級包抓領導幹部彙報,力爭將積案問題把控在街道、化解在市域。

“四聯調解”工作法的實施,讓韓城市社會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22年,韓城市共化解各類衝突糾紛822起,化解率達到98.44%;刑事案件發案率同比下降23%,“民轉刑”案件同比下降39.1%。(記者:屈荔鵬通訊員:高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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