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明確中小學幼儿園——原則上校內不設小賣部確保師生“舌尖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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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各地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小學校、幼儿園原則上不在校內設定小賣部、量販店,確需設定的,不宜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乙類乙管”後的中小學校內不設小賣部,確保師生“舌尖上的安全”之外,學校還需做好哪些?

  記者許沁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印發《關於做好2023年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地教育部門要督促中小學校、幼儿園原則上不在校內設定小賣部、量販店,確需設定的,不宜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嚴格執行學校周邊不得設定售烟、售酒網點的規定。嚴肅查處學校及周邊、網絡平臺等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行銷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中小學校、幼儿園原則上不在校內設定小賣部、量販店,已不是第一次提出。2021年,教育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印發的《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中明確,不得在校內設定小賣部、量販店等食品經營場所,不得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食品和酒精飲料,不得對含糖飲料、調味面製品等零食進行廣告宣傳。

  早在2008年9月,上海市教委明確,上海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原則上不設量販店(小賣部)。但中心城區以外有住宿生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方便學生學習、生活確需設立量販店(小賣部)的,經區教育首長部門準予,並按規定取得工商營業、衛生許可等證照後可開設營業。

  記者調查發現,滬上中小學大部分不在校內設小賣部、量販店,個別寄宿制學校為了方便學生在校生活,經準予後設有小賣部,提供一些急需使用的生活用品和文具,以及礦泉水、包裝餅乾等。

  採訪中,記者還發現,課後延時服務放學時間晚了,一些胃口大的學生放學時確實餓了。“乙類乙管”後的中小學校內不設小賣部,確保師生“舌尖上的安全”之外,學校還需做好哪些?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同仁醫院營養科主任謝華認為,一方面,需要學校智慧化、創新性地為學生提供健康美味的營養午餐,甚至課後提供點心;另一方面,學校也要加强學生“食育”,即營養素養、健康飲食行為培養,提供具體、操作性强的營養建議。比如,怎樣吃好早餐,如何合理選擇清潔衛生、營養豐富的零食,不喝或少喝含糖飲料等,加强引導學生養成健康飲食習慣和健康生活管道。

  記者瞭解到,滬上一些學校積極探索為參加課後延時服務的學生提供點心等,及時補充身體所需能量。閔行區教育學院附屬友愛實驗中學大隊輔導員顧頡說,學校食堂設有“節糧桶”,鼓勵學生中午用餐儘量“光碟”,但學校不設小賣部,學生可自帶一些有包裝、不易變質的餅乾或麵包,食堂還為參加課後延時服務的學生提供晚餐。

  還有一些學校打造“智慧餐廳”。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外國語學校松江雲間中學的“智慧餐廳”可以實現後臺點餐服務,並進行智慧結算,後臺同時記下學生每日膳食喜好以及每日攝入熱量,為學生營養膳食提供科學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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