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一次會議期間,代表們履職熱情高漲,充分行使人大代表的權利,積極建言獻策,依法向大會提出代表議案88件、建議728件。
88件代表議案中,要求製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規的72件,要求加强人大監督工作的16件,涉及推動高品質發展、增進民生福祉、推動綠色發展、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强社會治理等方面,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人才發展、道路運輸、食品安全、濕地保護、法治文宣教育等領域的立法備受代表關注。代表所提建議涵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各個領域,既有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長遠性、全域性問題的悉心關注,也有對“衣食住行、業教保醫”民生問題的深情聚焦,關注較多的有數字經濟、營商環境、養老服務、生態環保、農業農村等方面的工作。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有高度、有熱度、有溫度,體現了胸懷國之大者、心系民之所望的責任擔當。
代表提出議案建議,是執行代表職務的重要形式,是吸納民意、彙集民智的重要通路。會前,代表們積極瞭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通過多種方式開展調研,在此基礎上深入思考、精心提煉,為提出高品質議案建議作了充分準備。市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機构組織開展了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前的溝通協調,幫助代表知情知政,提出議案建議有的放矢。會議期間,代表們共同醞釀討論,積極分析論證,加班加點修改完善議案建議。各代表團和大會秘書處加强與代表溝通,認真做好組織服務工作。代表所提議案建議有問題、有分析、有對策,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較强,具有較高的質量。
根據有關規定,大會主席團决定將代表議案分別交由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在閉會後審議,並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審議結果報告。根據代表建議內容,大會秘書處將建議分別交由有關機關和組織研究辦理,並按期答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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