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推動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
分三個層次梯度培育優質中小企業
本報訊(記者 邵長春)省工信廳近日印發《海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進一步加強我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推動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
《細則》所稱優質中小企業是指在產品、科技、管理、模式等方面創新能力强、專注細分市場、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由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層次、梯度銜接組成。
省工信廳負責全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工作,負責創新型中小企業評估、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等工作,並指導各市縣開展相關工作。
市縣中小企業首長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優質中小企業申報、稽核推薦、培育服務等具體實施工作;其他機構不得開展與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的評估、認定、授牌等活動。
參評優質中小企業應在海南省市場主體注册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企業劃型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企業須未被列入經營异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於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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