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租保租房可提公積金7類公積金選取可調整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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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3年1月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據悉,即日起,在本市租住保障性租賃房的家庭可以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且職工每月的住房公積金可直接沖抵房租,减少了選取的中間環節。

2023年1月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據悉,即日起,在本市租住保障性租賃房的家庭可以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且職工每月的住房公積金可直接沖抵房租,减少了選取的中間環節。

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選取業務辦理,《通知》規定,職工在本市租住保障性租賃房的,可依據實際房租選取住房公積金。另外,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北京市保障房建設部門合作,推行保障性租賃房項目“按月還租”,經職工授權同意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按月將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至保障性租賃房運營方,减少中間的選取環節。

同時,《通知》明確,7類住房公積金選取事項將新增按月約定的選取週期。

這7類選取事項包括: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

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購買住房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

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异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

租房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

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

因婚姻關係選取住房公積金。

也就是說,職工申請無房租房及租住本市商品住房選取住房公積金,不僅可選擇按季的約定選取週期,也可選擇按月選取。如職工選擇共亯配偶的以上租房選取事項,約定選取週期也可選擇按月選取。

對於因購買京內住房等原因需要選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選擇四類約定選取週期,分別為“月”“季”“半年”“年”。如職工選擇共亯配偶的以上購房選取事項,約定選取也可選擇按月選取。

如果職工想要變更選取週期,可登入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對“約定選取週期”進行調整,也可到任意管理部或銀行網點辦理。除了調整選取週期外,職工還可按照以上流程調整約定選取日期或者約定選取的銀行帳戶。

住房公積金14個選取事項

均實現全程網辦

即日起,北京新增3個住房公積金選取服務事項線上辦理,這也意味著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14個選取事項全部實現了網上辦結,職工無需前往櫃檯辦理。

根據公告,全程網辦新增的3個住房公積金選取服務事項為,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同時需要注意,部分選取事項的特殊情形仍需在櫃檯辦結。具體包括,“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中購買的房屋為本市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或本市的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异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中主貸款人為申請人的配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選取住房公積金”中將已故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打入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銀行帳戶;“因婚姻關係選取住房公積金”中離婚分割原配偶住房公積金。

此外,部分職工可能遇到選取事項線上稽核時要求其攜帶資料到櫃檯進一步核實辦理的情况,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是職工多次上傳資料不清晰、不準確,或提供的影像資料疑似虛構、P圖。囙此,所屬管理部或銀行網點會退回該線上申請,要求申請人攜帶資料原件到櫃檯進一步核查。對於核查通過的,可予以受理;對於確實存在提供虛假資料或虛構選取行為的,櫃檯將拒絕受理選取業務,並將申請人標記异常行為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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