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發通知要求允許具備條件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接診發熱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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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2月27日,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下發通知,提出允許具備條件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接診發熱患者。各地須按照“能設盡設、能開盡開”的原則實施好此項工作(凡不能開設的須經市縣衛生健康委嚴格核准),12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原則上必須全部開設,開設後不得無故停診。

海南日報海口12月27日訊(記者 習霽鴻)12月27日,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下發通知,提出允許具備條件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接診發熱患者。各地須按照“能設盡設、能開盡開”的原則實施好此項工作(凡不能開設的須經市縣衛生健康委嚴格核准),12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原則上必須全部開設,開設後不得無故停診。

通知提出,接診發熱患者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應具備以下基礎設施:發熱診間應相對獨立、通風良好,張貼所屬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發熱門診機构碼,設定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和防治知識宣傳欄;配備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指夾式脈搏血氧儀、紅外線體溫計或額溫槍2支、一次性壓舌板等、醫療垃圾桶、紫外線燈、消毒噴霧設備、快速手消液、二級防護物資設施等、診桌、診椅、電腦(醫生工作站)、打印機、電話等辦公設備,鼓勵配備心電圖機、非接觸洗手設備等。另外,接診發熱患者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門口應在醒目位置設定發熱診室標識,公佈接診電話。

根據通知,接診發熱患者的醫務人員必須具有執業資質,即有鄉村醫生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並鼓勵配備數量適當並具有資質的護理人員。

根據通知,具備條件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承擔就診發熱患者的首診、協助轉診等工作;按照規定做好個人防護、環境消殺、醫療廢棄物處置等工作;存在呼吸困難或氣促、意識障礙等情况的應立即協助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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