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昨日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獲悉,我市公佈落實國家優化疫情防控的十條措施。
一、科學精准劃分風險區域。按樓棟、單元、樓層、住戶劃定高風險區,不得隨意擴大到社區、社區和街道(鄉鎮)等區域。不得採取各種形式的臨時封控。落實高風險區“快封快解”,連續5天沒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風險區,要及時解封,如封控後高風險區新增感染者為嚴格居家隔離人員,經評估排除家庭外社區傳播風險,不影響高風險區解封時間。
二、持續優化核酸檢測措施。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進一步縮小核酸檢測範圍、减少頻次。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可開展抗原檢測。對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和高風險區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核酸檢測,其他人員願檢盡檢。常態化核酸檢測點繼續提供“願檢盡檢”服務,出現混管陽性時,經單采單檢確認陽性人員,排除密切接觸者後,其他人員解除管控,原則上核酸檢測結果出具前進行居家管理。
三、持續優化通行防控措施。除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托幼機構、中小學等特殊場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查驗健康碼,有查驗要求的,相應首長部門要及時明確。重要機關、大型企業及一些特定場所應結合疫情形勢,因時因勢實施核酸檢測查驗、“模組化”管理、“點對點”通勤、“封閉管理”輪班制等防控措施。除高、低風險區外,不再對外省來返津人員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健康碼,不再開展落地檢和“三天兩檢”。
四、優化調整隔離管控管道。感染者要科學分類收治,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症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一般採取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收治。居家隔離期間加强健康監測,隔離第6、7天連續2次核酸檢測Ct值≥35(界限值為40)解除隔離,病情加重的及時轉發熱門診或定點醫院治療。治癒出院、出艙的感染者,不再進行居家健康監測。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密切接觸者採取5天居家隔離,也可自願選擇集中隔離,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隔離。在第一入境點完成規範隔離管理的,按照境內人員跨地區流動政策執行。
五、保障正常醫療秩序和基本醫療服務。加强醫療資源建設統籌,强化醫療救治床位儲備,擴增救治資源,保障重症患者救治。科學實施分級診療策略,需住院治療的患者由定點救治醫院“應收盡收”,需診療的患者由各級發熱門診“應治盡治”,無症狀感染者等居家患者由基層醫療機構“應管儘管”。優化醫療機構內部管理,門診、急診設定應急診療區,搶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构統籌、合理調度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力量,强化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在加强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兒童等重點人群健康管理服務基礎上,充分發揮“五包一”工作專班和區醫療保障專班作用,及時瞭解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診療需求,及時回應解决羣衆就醫問題。
六、加强重點人群健康保障。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构“網底”和家庭醫生健康“守門人”的作用,摸清轄區內患有心腦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腎病、腫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情况,建檔立册,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及用藥指導,為有需求人員提供抗原檢測技術指導。加强對老年人合併基礎病等特殊人員健康監測和醫療服務保障,推進實施分級分類管理。推動建立社區(村)與專門醫療機構的對接機制,為獨居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殘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醫便利。强化對封控人員、患者和一線工作人員等的關心關愛和心理疏導。
七、加强羣衆基本購藥需求保障。藥店要正常運營,不得隨意關停。不得限制羣衆線上線下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處方藥物,購買“四類藥”不再進行追訪和核酸檢測。
八、加快推進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聚焦提高60至79歲人群接種率、加快提升80歲及以上人群接種率。通過設立老年人綠色通道、臨時接種點、流動接種車等措施,優化接種服務。逐級開展接種禁忌判定的培訓,指導醫務人員科學判定接種禁忌。
九、進一步優化學校疫情防控。沒有疫情的學校要開展正常的線下教學活動,校園內量販店、食堂、體育場館、圖書館等要正常開放。有疫情的學校要精准劃定風險區域,風險區域外仍要保證正常的教學、生活等秩序。
十、保障社會安全平穩運轉。嚴禁以各種管道封堵消防通道、單元門、社區門,確保羣衆看病就醫、緊急避險等外出通路通暢。非高風險區不得限制人員流動,不得停工、停產、停業。將醫務人員、警察、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電氣暖等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和社會正常運轉人員納入“白名單”管理,相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疫苗接種和健康監測,保障基本生活物資、水電氣暖等供給,盡力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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