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過定向考試選聘為街道事業編制人員的,有了編制身份,我在社區工作的幹勁更足了,‘專編定選’為社區幹部暢通了成長空間,對基層來說是個實實在在的好政策。”提起赤峰市的“專編定選”工作,紅山區永巨街道糧市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張淩匯有自己的深刻體會。
“專編定選”是赤峰市聚焦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揭榜領題”項目、深化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激勵基層幹部擔當作為的有力舉措之一。今年,赤峰市委組織部、編辦等4部門聯合印發《赤峰市定期定向選聘社區黨組織書記為街道事業編制人員工作辦法(試行)》,從各旗縣區統籌調劑出19個專項事業編制,正式啟動開展“專編定選”工作。
赤峰市堅持用事業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適當待遇留人的鮮明導向,實行單獨列編、擇優比選、定向使用、常態補充,每2年開展1次選聘。在選聘資格條件上,將年齡放寬至50周歲及以下,將任職年限放寬至連續擔任社區黨組織書記滿3年,在公平穩妥合規的前提下,允許各地結合實際對學歷等其他資格條件進行適當調整,最大限度保證更多的社區黨組織書記有機會參與選聘。定向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1年合格的,辦理列編注册手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特別是為確保社區黨組織書記隊伍穩定,明確選聘人員聘用後需在社區黨組織書記崗位工作至少5年(含試用期),未達到繼續工作年限規定要求的,不得向街道或上級機關借調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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