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整頓沿街商鋪流動攤販經營行為

内蒙古 66℃ 0
摘要:為此,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疫情期間規範沿街商鋪流動攤販經營行為的公告》,自11月25日起,對疫情期間沿街商鋪、流動攤販和夜間都市周邊經營行為進行全面規範整頓。

11月26日,從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發佈會(第80場)獲悉,近期,隨著低風險社區和沿街商鋪的有序開放,出現了占道經營、無序經營的現象,有的經營戶為逃避監管,在夜間轉移到都市周邊經營,給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風險隱患。為此,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疫情期間規範沿街商鋪流動攤販經營行為的公告》,自11月25日起,對疫情期間沿街商鋪、流動攤販和夜間都市周邊經營行為進行全面規範整頓。

公告規定了7個方面的要求,從業人員要嚴格落實“三個必須”,每日必須進行抗原+核酸檢測、必須嚴格落實閉環管理要求、必須佩戴手套和N95口罩。經營活動嚴格做到“四個必須”,必須按規定進行消毒消殺、設定一米線,進行無接觸售賣,避免人員聚集;必須指導顧客完成掃碼、測溫,查驗核酸檢測結果;對不能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結果异常的,必須立即報告屬地疾控部門及首長部門;必須對銷售商品明碼標價。

同時,劃定經營活動的“五道紅線”,要求經營戶不得哄抬物價、謀取暴利;不得售賣假冒、偽劣、過期商品;不得占道經營;不得在都市周邊進行夜間經營;不得在非經營場地(場所)從事經營活動。對於越過“紅線”的經營者,一經發現、嚴厲查處,並在媒體公開曝光。對拒不接受檢查、妨礙公務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在整治過程中,建立了城管、警察、交警、市場監管、農牧等部門和社區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推動實現“大排查、大整治、嚴管理”目標。

标签: 疫情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