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查準予了《伊春市紅松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標誌著該省首部單一樹種地方性法規誕生。《條例》將有效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促進紅松資源的恢復和培育。
紅松是維護小興安嶺生態屏障的重要樹種,具有珍貴的生態價值。伊春素有“中國林都”“紅松故鄉”的美譽,2004年,伊春市决定全面停伐境內天然紅松,全市紅松資源得到有效恢復,並形成了相應的保護制度。近日,伊春市人大常委會製定了《伊春市紅松保護條例》,將保護制度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在法律層面加强對紅松的保護。
《條例》地域特色明顯,結合伊春“生態立市、旅遊强市”發展定位和紅松保護的有益經驗,從紅松認領、停伐紅松、分區管護、種子採集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明確治理方向,將嚴厲打擊天然紅松商業性採伐行為作為紅松保護工作的重點,加快紅松資源的恢復和培育,促進小興安嶺生態健康發展。
《條例》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將對恢復和培育紅松資源,實現伊春市紅松保護工作常態化、規範化和法治化產生積極影響。(楊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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