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雙11”網絡集中促銷期間電子商務經營者在競爭行為、廣告行為、產品品質、食品安全、知識產權等方面可能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赤峰市市場監管局採取多項措施加强網絡集中促銷期間網絡市場監管,督促指導電子商務經營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合規經營,維護良好的網絡市場經營秩序。
一是開展電商平臺點亮行動。督促電子商務經營者對照《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電商平臺點亮行動”自查,針對證照過期、“亮照、亮證、亮規則”不及時等問題建立整改台賬,進行全面整改。
二是强化依法合規經營。要求全市電子商務經營者在商品交易、消費維權、價格管理、資訊保護等方面,按照《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三是加强網絡專項監測。採取日常巡查和委託協力廠商電子數據監測公司監測相結合的管道,重點對食品、化妝品、服裝鞋帽、兒童用品、老年用品、家用電器等重點行業商品進行監測,切實規範平臺內經營者行為,避免出現虛假打折促銷、誇大商品功能、普通美妝文宣醫療功效等問題,保障相關經營者有序開展促銷活動。
四是依法整治違法行為。針對網絡集中促銷期間反映較為突出的虛假宣傳、虛假促銷、虛假評估、虛假價格等違法行為,及時依法查處,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截至目前,指導電子商務經營者亮照23件、亮證16件,檢查各類網站900餘個(次)、網店500餘個(次)、相關商品資訊1萬餘條。檢查中發現涉嫌違法線索5條,正在進一步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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