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10月25日訊 (記者 周曉夢 通訊員 杜韶光)10月25日,海南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第二督察組)督察萬寧市情况迴響會召開,該督察組向萬寧市迴響督察情况,並移交督察報告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清單及具體案卷。
在迴響會上,第二督察組指出,萬寧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對標對錶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南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訓示批示、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殷切期盼,仍存在較大差距。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存在差距;二是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三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機制還待完善;四是督察迴響問題整改不到位;五是一些生態環境問題依然突出。
按要求,萬寧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製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按要求報送整改進展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進展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時通過市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此外,第二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將按有關規定移交萬寧處理。
今年5月,2022年第一批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進駐工作啟動。本批次4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文昌、萬寧、五指山和定安等市縣開展督察進駐工作。進駐期間,4個督察組與進駐市縣堅持同題共答、同向發力,現場檢查點比特680個,曝光4個生態環境問題負面典型案例,形成4個責任追究問題線索,接受並交辦640件羣衆信訪舉報件,起草了相關督察報告,扎實、全面完成了各項督察任務。此前,各相應督察組已分別向五指山、文昌、定安等3市縣迴響督察情况。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