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遊新消費獎勵辦法》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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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釋放消費潜力促進消費持續恢複的意見》《北京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實施方案(2021-2025年)》等檔案要求,立足首都發展實際,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製定了《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遊新消費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擬對文化和旅遊新消費項目按照銷售收入或者營業收入進行獎勵,加大文旅消費供給側改革力度,豐富文旅產品供給,實現文化和旅遊的高品質發展。

一、製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釋放消費潜力促進消費持續恢複的意見》《北京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實施方案(2021-2025年)》等檔案要求,立足首都發展實際,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製定了《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遊新消費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擬對文化和旅遊新消費項目按照銷售收入或者營業收入進行獎勵,加大文旅消費供給側改革力度,豐富文旅產品供給,實現文化和旅遊的高品質發展。

二、主要內容

《辦法》主要支持內容包括:

(一)支持開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旅遊消費新產品

該條聚焦文化,鼓勵旅行社等市場主體,深入挖掘北京歷史文化名城資源,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開發能展現首都文化內涵的旅遊線路產品。

(二)支持科技賦能旅遊消費新場景

該條聚焦科技,鼓勵旅行社、科技公司等市場主體,利用新技術,一方面創造出新型的旅遊消費場景,另一方面促進旅遊景區(點)、主題公園、旅遊度假區、旅遊街區等傳統空間的提質增效。

(三)支持發展“旅遊+”“+旅遊”的產業融合新業態

該條聚焦產業融合,鼓勵旅遊休閒街區、文旅體驗基地、旅遊度假區等市場主體,與農業、工業、商務、體育、中醫藥等領域相加相融,創造新價值,打造新品牌。

(四)支持推出“北京禮物”新商品

該條聚焦“北京禮物”,鼓勵各類文創產品和旅遊商品設計、製作公司等市場主體,推出創意新、設計新、資料新、工藝新的旅遊商品和文創產品加入“北京禮物”體系,推動“北京禮物”向高端化、精品化和國際化發展。

獎勵資金以自然年度劃分,當年徵集上一年度已營業和銷售的項目,進行事後獎勵。每年獎勵上一年度的項目不超過40個,單個項目獎勵資金不超過100萬元。

三、特色亮點

《辦法》主要特色亮點包括:

(一)創新是覈心點

《辦法》以創新為覈心,分別從新產品、新場景、新業態和新商品等“四新”領域進行引導和鼓勵。“四新”範圍寬泛而聚焦,為市場創新和具體實踐提供可操作餘地。寬泛是指“四新”領域的各自定義本身比較寬泛,為市場主體的創新留出空間;聚焦是指,“四新”領域各有側重:新產品側重文化,新場景側重科技,新業態側重產業融合,新商品側重“北京禮物”。

(二)獎優獎强是側重點

《辦法》以獎勵為主,側重“獎優獎强”,不同於扶持資金和普惠性政策。我們通過較大力度的資金獎勵,對創新項目進行引導和鼓勵,推出一批品牌號召力强、市場影響力大、示範帶動作用强的項目,也為今後的入境遊復蘇做好準備。

(三)促消費是落腳點

《辦法》的出臺和對創新項目的獎勵,主要目的是以供給創新帶動需求擴大,釋放文旅消費潜力,最終落腳點在於促消費。正因為此,單個項目的獎勵金額要按照實際的促消費效果即銷售收入或者營業收入的比例確定。

四、關切回應

(一)如何申報和獲得獎勵資金?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每年通過官方網站發佈項目徵集公告,明確申報的時間、管道、資料和流程。申報單位按照項目徵集公告的相關內容進行申報。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組織開展申報資料審查和專案評審工作,並按程式和要求為入選項目撥付獎勵資金。

(二)哪些組織可以申報?

申報單位應是在北京地區注册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一是申報單位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相關部門立案調查的;二是申報單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情形的;三是同一項目已享受市級相關資金支持的;四是有知識產權爭議的。

(三)可以同時申報多個項目嗎?

答:同一申報單位可同時申報多個項目,但同一項目只能申報“新產品”“新場景”“新業態”和“新商品”其中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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