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司法局出臺了《北京市司法鑒定機構誠信等級評估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一步推進司法鑒定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提升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助力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
北京現有“四類內”司法鑒定機构90家,各機构充分發揮自身職能,立足北京,服務全國,近三年來平均每年完成司法鑒定案件9萬餘件,為服務司法審判、維護首都社會穩定、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提高首都司法鑒定行業質量和公信力,北京市司法局近年來多措並舉,以推進出臺《北京市司法鑒定管理條例》為契機,確立兩級監管體制,完善多項制度舉措,並通過司法鑒定機构全面評查、常態化執法檢查等不斷鞏固拓展行業專項治理成果,進一步嚴格行業准入登記、加强日常監管。本次出臺的《實施細則》是全國首個司法鑒定機构誠信等級評估實施細則,對推動首都司法鑒定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細則》全面規定了司法鑒定機构誠信等級評估的適用範圍、評估內容、評估程式和結果運用等,並結合首都司法鑒定行業發展現狀,在制度設計和評估程式上充分體現首都特色。一是明確職責主體和任務分工。根據《北京市司法鑒定市區兩級管理職責規定》及本市司法鑒定管理實際,對評估工作不同階段的實施主體和具體工作內容進行了分工,並設定評估工作組和評估委員會,職責清晰、實操性强。二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結合司法鑒定行業特點,發揮協會專家優勢,確定由行業協會參與機构誠信等級評估。三是打造監管層級間資訊共用機制。就市區兩級司法行政機關監管履職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况以及行業的自律管理資訊建立共亯,通過信息化手段提高評估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四是細化誠信評估資料。為進一步規範評估程式,市司法局經過細緻研究和廣泛調研後,針對不同評估名額的評估內容一對一確定了具體印證資料及提供主體,從而强化評估工作的實操性並减少評估誤差,也是全國首個明確和細化誠信等級評估資料的省市。
下一步,北京市司法局將結合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深入貫徹二十大精神,細化和落實各項工作舉措,進一步加強司法鑒定行業監管,鍛造一支適應首都法治社會建設需要的高素質、高資質、高水准鑒定隊伍。
(連絡人:北京市司法局辦公室王阿敏 5557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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