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71號公告
(2022年10月17日)
經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哈爾濱市本輪疫情防控取得積極成效,但國內外疫情形勢依然複雜嚴峻,“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壓力依然較大。必須時刻繃緊疫情防控這個弦,不鬆勁、不懈怠、從嚴從實從緊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織密織牢疫情防控網。經專家組綜合研判,市指揮部决定,自10月17日零時起,對全市疫情管控措施作出調整。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堅持人員安全有序流動
1.宣導廣大市民羣衆儘量減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風險區所在都市,確需出行的要全程做好個人防護。
2.乘坐飛機、高鐵、列車、跨省或市長途客運汽車等交通工具的,需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從外地市返崗的建築工地等人員密集型組織從業人員,需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1.各類商業門店、經營場所、宗教場所和機构,嚴格落實“掃碼、測溫、戴口罩”、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健康監測、通風消毒等各項防控措施,對其中人員密集、空間密閉場所嚴格執行限流錯峰要求,暫態接納顧客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的75%。
2.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人員密集、空間密閉場所經預防性消毒後,有序恢復經營。
3.道裡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松北區、呼蘭區、巴彥縣中小學校、托幼機構及各類教育培訓機構有序恢復線下教學活動。具體防控措施按教育首長部門規定執行。
4.福利機构、養老機构、精神衛生機构、公安司法行政監所繼續實行封閉管理。
5.各類零售藥店對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藥物的人員,執行實名登記、購藥原因及現實情况核查制度。
6.入住飯店、飯店和進入旅遊景區景點等人流密集場所的,查驗“雙碼”(龍江健康碼+大數據行程卡)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動
1.堅持非必要不舉辦,能線上的不線下,近期原則上不安排大型會議、培訓、論壇、演出、展銷促銷等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要從嚴審批,誰審批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凡舉(承)辦50人(含)以上、200人(不含)以下線下聚集性活動的,需提前向屬地區縣(市)指揮部報批;舉(承)辦200人(含)以上線下聚集性活動的,需提前逐級向屬地區縣(市)指揮部、市指揮部報批。
2.宣導羣衆從簡舉辦婚喪嫁娶,參加活動人員最多不得超過100人,並需提前向屬地社區(村)報備,嚴格實行“掃碼、測溫、戴口罩”、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從嚴落實外防輸入各項措施
1.對跨區域抵返哈人員,按照“自願、免費、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動”原則,實行落地核酸檢測。
2.凡有高、中風險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員,建議暫緩來哈返哈,確需來哈返哈的要提前48小時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賓館酒店和組織報備,抵哈後執行“手遞手”閉環落實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3.凡省外無疫情地市抵返哈人員,實行“3+4”健康監測。即第1-3天居家或在賓館酒店不外出,第4-7天做好自我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餐、不聚會,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前往人群密集場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對有較高疫情溢出風險地區來哈返哈貨運車輛司乘和同行人員,執行“落地核酸檢測+抗原檢測”。具體防控措施按交通首長部門規定執行。
五、壓緊壓實“四方責任”
1.各級、各行業部門、各市場主體及廣大市民羣衆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從嚴從緊壓實屬地防控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組織主體責任和個人防護責任,凡失職失責、脫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規定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2.廣大市民羣衆要切實增强防範意識,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風、不聚集”,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幹、咽痛、嗅(味)覺减退、腹瀉等症狀,勿自行服藥,需佩戴口罩儘快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排查診治,就診過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並主動告知旅居史、接觸史。
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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