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衕誌為覈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
長期以來,北京市積極推動綠色北京建設,深化落實首都功能定位,率先樹立减量發展理念,大力疏解非首都功能,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加强减污降碳協同,以空氣污染治理為契機,大力度壓減燃煤,推進能源清潔轉型;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率先試點建設碳排放交易市場。經過多年努力,北京節能低碳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2021年全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較2012年分別累計下降48%和38%,碳效、能效水准始終保持全國省級地區最優水准,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基礎良好。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研究部署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加快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努力在全國碳達峰、碳中和行動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國家達峰方案》)總體部署和有關要求,推動全市在已有良好基礎上,有序做好碳達峰、碳中和有關工作,北京市政府印發《北京市碳達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定位是:立足北京實際,落實《國家達峰方案》“十大碳達峰行動”工作任務要求,發揮我市資源優勢,圍繞“效率引領、科技支撐、機制創新”三方面,積極為我國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願景作出北京貢獻。
《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任務措施三部分組成。
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工作原則是統籌謀劃,協調推動;節約優先,重點推進;創新驅動,深化改革;先立後破,防範風險。
主要目標: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兩個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的關鍵期,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准等方面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組織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續保持省級地區最優水准,安全韌性低碳的能源體系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明顯進展,具有首都特點的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的經濟體系基本形成,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4.4%以上,組織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組織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
“十五五”期間:組織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續下降,部分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準,具有國際影響力和區域輻射力的綠色技術創新中心基本建成,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率先取得顯著成效,碳達峰、碳中和的法規政策標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組織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任務措施:7個方面28項任務措施。
一是深化落實城市功能定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1)强化綠色低碳發展規劃引領。(2)構建差异化綠色低碳發展格局,中心城區要持續疏解非首都功能,以低碳化為導向推動都市更新。平原新城要加强低碳科技示範應用,探索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强度雙控,實現低碳發展轉型陞級。生態涵養區要以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為抓手,探索碳達峰、碳中和路徑。(3)北京都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在張家灣、宋莊、臺湖等特色小鎮打造一批綠色低碳模範,實現新建公共建築光伏應用全覆蓋。(4)構築綠色低碳全民共同行動格局。
二是强化科技創新引領,構建綠色低碳經濟體系。(5)强化低碳技術創新。推進能源領域國家實驗室建設,開展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專項行動,圍繞新能源利用、智慧能源互聯網、新能源汽車、智慧交通系統、氫能、儲能、建築零碳科技、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森林增匯等重點領域開展技術研發攻關。充分發揮“三城一區”主平臺作用,在智慧低碳能源供應、低碳交通和低碳建築等方面逐步形成完備的科技支撐能力,將北京建設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和區域輻射力的綠色技術創新中心。(6)積極培育綠色發展新動能。大力發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氫能、儲能等產業。積極培育龍頭企業,培育壯大綠色低碳產業諮詢和智能化技術服務新業態,積極推動國家鼓勵的綠色技術和服務的出口。(7)推動產業結構深度優化。持續推進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製造業調整退出。合理控制資料中心建設規模增長,持續開展資料中心節能降碳改造。(8)大力發展迴圈經濟。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健全廢舊物資和資料迴圈利用體系,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到2025年,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提升至80%。
三是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9)持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完善能源消費强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嚴格控制能耗强度,促進社會主體積極主動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實施能量系統優化、供熱系統改造、餘熱餘壓利用、節能產品惠民等工程。强化能源精細化、智能化管控。(10)嚴控化石能源利用規模。按照“節能、淨煤、减氣、少油”總體思路,實現化石能源消費總量逐步下降。加强應急備用和調峰電源建設。(11)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到2025年,太陽能、風電總裝機容量達到280萬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積達到1.45億平方米左右,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70萬千瓦,電網高峰負荷削峰能力達到最高用電負荷3%—5%,市外調入綠色電力規模力爭達到300億千瓦時。到2030年,太陽能、風電總裝機容量達到500萬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積比重約為15%。
四是推動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12)大力推動建築領域綠色低碳轉型。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築執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新建公共建築力爭全面執行綠色建築二星級及以上標準。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達到55%。力爭累計推廣超低能耗建築規模達到500萬平方米,力爭完成3000萬平方米公共建築節能綠色化改造,新增熱泵供暖應用建築面積4500萬平方米。“十五五”期間,建築領域碳排放持續下降。(13)深度推進供熱系統重構。堅持可再生能源供熱優先原則,統籌實施智能化控制、供熱資源整合、熱網系統重組等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熱比重。(14)著力構建綠色低碳交通體系。到2025年,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6.5%,公車、巡遊出租、環衛等公共領域用車基本實現電動化。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交通工具比例不低於40%,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力爭達到78%。(15)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研究建立適合本地生態系統的高碳匯、低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樹種庫。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45%,森林蓄積量達到3450萬立方米。“十五五”期間,森林覆蓋率持續增長。(16)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加强對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的監測統計和排放控制,開展示範工程建設。
五是加强改革創新,健全法規政策標準保障體系。(17)著力構建低碳法規標準體系。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築綠色發展等方面地方性法規政策制修訂。加快地方節能、低碳標準更新陞級,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標準製定。推動節能、低碳產品認證。(18)提升統計、計量和監測能力。建立市、區兩級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等科技手段完善二氧化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19)完善重點碳排放組織管理制度。研究製定重點碳排放組織管理辦法。實施低碳領跑者行動,形成一批綠色低碳的燈塔企業。“十四五”期間,市管企業率先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實現所屬建築、基礎設施分佈式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應用盡用。(20)持續完善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繼續完善碳市場要素建設,創新自願减排交易機制和碳普惠機制。做好溫室氣體自願减排交易機构建設。推動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支持有利於低碳發展的信貸、債券、基金、期貨、保險等綠色金融創新實踐。(21)積極推動碳達峰、碳中和先行示範。開展低碳學校、低碳社區、低碳建築創建活動。
六是創新區域低碳合作機制,協同合力推動碳達峰、碳中和。(22)弘揚冬奧碳中和遺產。持續推進北京市大型活動的可持續性管理標準及體系建設。(23)推動京津冀能源低碳轉型。大力開發區域風電、光伏和綠氫資源。(24)加强區域綠色低碳合作。促進區域節能環保、新能源開發、新能源汽車等領域合作,支持頭部企業加强資源對接。推動京津冀規模化、協同化佈局氫能產業,打造氫能產業集群。積極開發區域林業碳匯項目。(25)深化國際合作。深化與國際友好城市和國際組織的低碳政策對話、務實合作。支持科研機構聯合開展技術研發,推動低碳技術轉移和服務輸出。
七是加强組織領導,强化實施保障。(26)强化統籌協調。(27)建立健全目標責任管理制度。率先探索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强度雙控轉變。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範圍。(28)開展動態評估,建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進展動態評估機制。根據國家總體要求、技術進步等情况,科學優化政策措施。
下一步,在《實施方案》基礎上,北京市還將逐步研究制訂“雙碳”背景下推動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實施方案,建築、交通領域實施方案,公共機构綠色低碳引領行動實施方案,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方案,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行動方案等30項專項政策,形成北京市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定期開展動態評估工作,不斷優化完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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