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聯合出臺《黑龍江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鼓勵廣大群眾和企業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監督、舉報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制止和懲處違法行為,有效促進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根據《舉報獎勵辦法》,舉報人可通過安全生產舉報系統、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12350”“12345”政務服務熱線,或者以書信、電子郵件、傳真、走訪等管道進行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受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况複雜的,經上級部門準予,可以適當延長核查處理時間,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涉及人員死亡的舉報事項,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核查處理。
《舉報獎勵辦法》明確,舉報事項經調查屬實的,受理部門應根據行政處罰决定、事故調查報告批復結案檔案等具體情況確定給予有功舉報人的獎金數額。對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或者違法行為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5%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3萬元計算;較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4萬元計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5萬元計算;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獎勵6萬元計算。特別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舉報其所在組織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經核查屬實的,獎勵金額在前款規定基礎上上浮20%。(徐寶德記者狄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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