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繳稅費政策延續
河北企業可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
(記者烟成群)為進一步給製造業企業紓困,國務院决定延續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繳稅費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對已享受延緩繳納稅費50%的製造業中型企業,和延緩繳納稅費100%的製造業小微企業,其已緩繳稅費的緩繳期限屆滿後繼續延長4個月。
記者從省稅務局獲悉,河北稅務部門已對河北省電子稅務局進行了優化,開通緩稅提示功能,納稅人可通過河北省電子稅務局進行操作。由納稅人根據實際經營情況自行判斷是否符合緩稅條件,稅務機關將在事後再進行風險核查。
據介紹,對於此次延緩繳納稅費,已按相關規定享受延緩繳納政策的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稅費,在延緩繳納期限屆滿後,無需操作,緩繳期限自動延長。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緩繳納的稅費在2022年9月1日至14日已繳納入庫的,納稅人可自願選擇申請辦理退稅(費)並享受延續緩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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