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時可見的藍天白雲,已成為長春市民生活中的“新常態”。9月6日當天,長春市空氣品質指數(AQI)為33,空氣品質等級為優;PM2.5日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達到環境空氣品質一級標準。全省9個市州空氣品質等級均為優,PM2.5日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
據省生態環境廳介紹,1-8月份,全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地級及以上都市優良天數比例92.1%,優良天數為220天,同比提升0.6個百分點;PM2.5濃度2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穩定達到國家空氣品質二級標準。特別是7月和8月,優良天數比例達到100%,PM2.5濃度11微克每立方米。
夏季以來,省生態環境廳突出抓好PM2.5和O3協同控制、氮氧化合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協同减排,切實減輕夏季臭氧污染,促進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取得積極成效。
全面開展夏季臭氧管控工作。組織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開展全面自查,製定有針對性的整改計畫,分類施策,逐步推進綜合整治。完成全省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檢測與修復摸底排查工作。
强化鋼鐵行業現場督導。對吉林建龍、磐石建龍、四平金鋼、鑫達鋼鐵和通化鋼鐵等5家鋼鐵企業進行現場督導幫扶,推進污染治理設施超低排放改造。
加强移動源污染治理。截至8月底,累計檢測不合格車輛7.9萬臺。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以及編碼登記工作,全省累計登記編碼2.4萬臺。
下一步,省生態環境廳將深化秸稈全域禁燒管控,突出抓好秋冬季空氣污染防治,持續提升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和獲得感。(劉姗姗)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