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於做好本市離校未就業困難家庭(個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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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月21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幹措施》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20號),就做好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提出新要求。2018年我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8〕124號),根據新的形勢變化和任務要求,需進行修改完善。

一、背景依據

6月21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幹措施》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20號),就做好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提出新要求。2018年我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8〕124號),根據新的形勢變化和任務要求,需進行修改完善。

二、出臺目的

做好本市離校未就業困難家庭(個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工作。

三、適用範圍

重點幫扶對象是指本市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主要包括以下範圍: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畢業生;二是零就業家庭畢業生;三是享受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對象家庭畢業生;四是殘疾人畢業生。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結合實際自行認定其他類型困難家庭畢業生並組織就業幫扶服務。

四、重要舉措

主要為有就業意願和幫扶需求的困難家庭畢業生提供以下服務:

(一)為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提供至少1次“一對一”職業指導或職業測評。

(二)摸清見習需求,提供見習政策諮詢,為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推薦至少1個見習崗位。

(三)結合困難家庭畢業生求職意向及專業背景,為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推薦至少3個就業崗位。

(四)為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推薦至少1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結束後,指導其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五)對準備創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協助對接創業導師和各類創業資源;符合條件的,協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或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六)對經過上述幫扶服務後確實難以通過市場通路實現就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根據其個人意願,可向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推薦,提供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

五、幫扶工作流程

幫扶工作主要分為四個步驟:一是每年7月通過與相關部門的數據比對確定困難家庭畢業生基本資訊並分發至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二是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摸清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狀態、求職意向和服務需求;三是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開展幫扶工作;四是每年12月底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送當年幫扶工作總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各區開展幫扶情况進行綜合評價。

市民政局負責確認低保家庭成員身份資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確認享受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對象家庭成員身份資訊;市殘聯負責確認殘疾人身份資訊;市警察局負責協助確認困難家庭成員資訊。我局負責零就業家庭成員身份資訊,經辦稽核和資金撥付,市財政局負責資金劃撥。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實施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工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協助各區開展幫扶工作並對各區進行指導監督。

六、執行標準

本通知自頒佈之日起實施,《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8〕12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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