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
以財政資金促進外經貿高品質發展
海南日報訊(記者 梁振君)境外商標註冊,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7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萬元……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近日制定出臺的《海南省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透露,我省將加强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在引導促進外經貿高品質發展方面的作用。
《細則》所稱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外經貿資金”),是指中央和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用於支持我省外經貿高品質發展的資金。
省財政廳8月30日披露的資訊顯示,外經貿資金主要支持範圍包括:引導進出口協同發展,優化貿易結構,創新發展服務貿易,高水准建設貿易平臺體系,培育貿易發展新動能,提升貿易數位化水平,構建綠色貿易體系,推進貿易高品質發展。支持境外展會、外貿線上展會、境外專利申請、境外商標註冊、資質認證、海外資信調查、匯率避險、外貿產品拓展國內市場、國際貿易融資信貸、出口信用保險等項目,幫助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支持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國家級重要進出口展會;支持和完善外經貿公共服務,支持國際貿易“單一視窗”等公共服務資訊平臺建設,支持搭建出口轉內銷平臺,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支持各類國家級外向型園區為入駐企業降低廠租、檢測、行銷、物流等綜合成本;支持服務外包企業獲取國際通行的資質認證,提升研發創新水准,加快發展國際(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建設含接包中心、研發中心功能在內的服務外包孵化器、加速器;支持企業開展科技和技術服務出口;支持企業承接國際(離岸)服務外包,擴大科技和技術服務出口;支持建設和完善服務貿易公共服務平臺,支持經認定的國家特色服務出口基地開展相關公共服務(公共服務包括為企業提供共性資源要素支撐、資訊共用及雲服務、檢驗檢測、知識產權、貿易促進、品牌及宣傳推廣、專業培訓等);支持鼓勵進口列入《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6年版)》的科技等。
引導提高國際化雙向投資水准,優化利用外資結構和外商投資環境,强化對外開放平臺功能,提升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水准,推動高品質引進來和高水准走出去。支持國際投資“單一視窗”等公共服務資訊平臺建設、運營和推廣;支持加大重點產業鏈的引資服務力度,為外資企業提供投資指引、投資促進、文宣推介、投訴處理等服務,推動高品質引進來;支持我省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以及其他相關符合規定要求的對外投資合作業務,對前期費用、資源回運運保費、保險費用、境外突發事件處置費用、培訓費用、參展的攤位費、貸款貼息、獲得對外承包工程業務或援外項目、建設省級境外企業和對外投資聯絡服務分平臺等予以補助。
引導完善外經貿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强化風險防控體系,促進內外貿一體化,推動貿易投資提質增效融合發展,促進外向型產業鏈供應鏈暢通運轉。支持引導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完善各類配套服務;支持為企業提供貿易摩擦預警和法律服務等風險防範與應對、貿易調整援助等公共服務;支持外貿企業國內融資信貸、信用保險等項目。
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有關重要事項及其他促進外經貿發展的工作。支持財政部、商務部每年印發的外經貿資金重點工作相關項目以及省委、省政府確定的促進我省外經貿發展的項目。
外經貿資金支持管道包括財政補助、財政貼息、以獎代補、政府購買服務等。新增支持事項,由省商務廳商省財政廳確定支持管道和標準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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