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在全省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慢特病參保患者均可取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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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省規定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參保患者只能指定兩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取藥或治療,但一些醫院疫情期間無法正常開診,給部分患者取藥或治療帶來不便。在8月25日召開的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新聞發佈會(第六十場)上,省醫改辦副主任朱永峰就該問題進行解答。

疫情期間在全省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門診慢特病參保患者均可取藥治療

海南日報海口8月25日訊(記者 馬珂)我省規定門診慢性特殊疾病參保患者只能指定兩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取藥或治療,但一些醫院疫情期間無法正常開診,給部分患者取藥或治療帶來不便。在8月25日召開的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新聞發佈會(第六十場)上,省醫改辦副主任朱永峰就該問題進行解答。

朱永峰介紹,針對上述問題,省醫保局已經及時出臺了相關政策,明確規定,疫情期間,取消高血壓、糖尿病、癌症放化療等門診慢特病參保患者取藥或治療,只能選擇兩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限制,門診慢特病參保患者在全省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均可以取藥或治療。

當前,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為减少疫情擴散,防止院內感染,羣衆原則上儘量少去醫院。那麼,患有慢特病的長期服藥者是否可以一次性多配些藥?

朱永峰表示,由於疾病治療專業性極强,有些疾病情况可能隨時變化,囙此臨床上對患者的用藥都會在治療過程中,根據病情變化及時作出調整,一般一次性開具的用藥量不會太大,用的時間也不會太長。但是,對於部分病情比較穩定的慢特病患者,在診治醫生對其情况也比較瞭解、用藥相對比較穩定的情况下,臨床用藥可以多開一些,用藥時間也可以適當延長。

據介紹,省醫保局已及時調整出臺相關政策,規定病情穩定的門診慢特病參保患者,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生評估後,可最多一次性開具90天用量的門診藥品。但也要提醒長期服藥的疾病患者,一經感覺身體不適或病情變化,須及時就診、聯系經治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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