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醫保局獲悉,市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近日印發通知,在全市範圍內全面推行糖尿病門診特定疾病(以下簡稱“門特”)健康首長責任制。
由糖尿病門特患者自主選擇一家健康首長機构,健康首長機构負責教育指導糖尿病門特患者加强自我管理,並提供規範化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務。現時,全市已有543家醫療機構申報成為糖尿病門特健康首長機构,並承諾可以自行或與其他醫療機構合作,向糖尿病門特患者提供包括病情監測、併發症篩查、治療用藥和轉診等事項在內的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務。自6月1日實施以來,我市已有近3萬名糖尿病門特患者選擇了健康首長機构,運行平穩、反響良好。
政策明確,糖尿病門特患者選定健康首長機构後,在健康首長機构及其合作醫療機構接受糖尿病門特診療,報帳範圍將不受我市糖尿病門特項目支付範圍限定。由健康首長機构及其合作醫療機構根據糖尿病門特患者病情實際情況,從我市基本醫保支付範圍內選擇適宜醫藥服務專案,製定糖尿病及併發症的規範化診療用藥方案,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均按糖尿病門特待遇標準予以報帳。暫未選定健康首長機构的糖尿病門特患者,仍可繼續在原選定的定點就醫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糖尿病診療用藥費用,將嚴格按照我市糖尿病門特項目支付範圍報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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