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延麗)中秋、國慶佳節臨近,市場氣氛活躍,各類商業廣告活動激增。為遏制“天價”月餅和蟹卡蟹券虛假廣告等問題,引導維護風清氣正、健康有序的廣告市場環境,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就重點領域商業廣告活動提示如下:
嚴禁在商業廣告中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嚴禁發佈使用“專供”“特供”以及“內部特供”“軍用”“國宴”等標識銷售商品的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做宣傳。
不得發佈誘導過度消費、宣揚奢侈浪費、拜金以及其他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違法廣告。
不得在“月餅”、蟹卡蟹券等商品廣告中對商品的產地、規格、等級、製作成分和含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食品、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以及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
酒類廣告不得含有誘導、慫恿飲酒或者文宣無節制飲酒;不得出現飲酒的動作;不得表現駕駛車、船、飛機等活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新增體力等功效。
中秋、國慶日期間,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廣告監測、檢查、執法力度,嚴查上述重點領域違法廣告,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如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發現違法廣告,可以及時撥打12315進行維權投訴,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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