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公佈
2年一評,每届組織獎個人獎各不超10個
(記者劉延麗)近日,省政府印發《河北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深入推進質量强省建設,引導和激勵全省各行業加强品質管制,示範和帶動高品質發展。
河北省政府質量獎是經中央批准設立的省級評比達標表彰項目,以省政府名義開展,是河北省在品質管制領域授予相關組織和個人的最高榮譽。主要授予品質管制水准卓越、自主創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經濟社會效益明顯的組織,以及質量工作成效顯著、對質量强省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省政府質量獎每2年組織實施一次,每届評選表彰組織獎、個人獎各不超過10個。
省政府對獲得省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進行通報表彰並頒發證書、獎牌或者獎盃。獲得省政府質量獎組織獎的,獎勵人民幣50萬元;獲得省政府質量獎個人獎的,獎勵人民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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