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把牢疫情防控主動權、鞏固疫情防控成果,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前印發《四川省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運行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為科學設立和規範管理集中監管倉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這也是四川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入川首站”防控和“全鏈條”溯源管理的重要舉措。
出臺背景:夯實防控舉措,提升防控能力
《規範》明確了集中監管倉建立的設立原則、管理機制、人員配備、選址及佈局、設施設備等方面的總體要求,細化了採樣與檢測程式、預防性消毒程式、核酸檢測陽性處置程式、資訊追溯程式、人員管理程式、環境管理程式和設施設備管理程式,操作性、實踐性强。
《規範》要求對入川進口冷鏈食品開展全面核酸檢測、全面預防性消毒和集中排查、集中管控、集中處置,服務和保障產業鏈上眾多企業的健康發展。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集中監管倉在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是冷鏈物流環節“外防輸入”的關鍵抓手。四川自2021年實施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制度以來,各集中監管倉保持安全有效運行。截至2022年8月10日,已累計入倉消殺進口冷鏈食品77萬餘噸,檢測核酸樣本266萬餘份,倉內篩查發現進口冷鏈食品陽性事件180起,科學處置涉疫食品4354噸。集中監管倉“哨點”攔截作用充分發揮,有效切斷了進口冷鏈食品疫情傳播鏈條。
主要特點:突出“有效溯源”,體現“合理利用”
《規範》堅持“以人為本”基本原則。對作業人員實行閉環管理,裝卸、搬運、掏箱等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的作業人員須安排在同一樓層住宿,且不能與集中監管倉非作業人員交叉住宿;要求作業人員在現場操作期間,必須做到“四必須、六不准”,確保人員管理科學有序,避免新冠病毒人傳人、物傳人事件發生。同時,在應急處置部分明確了風險人員的監測要求,對接觸陽性貨品及其同批次貨品的工作人員進行連續兩次核酸檢測(間隔24小時),其中接觸頻次較高的工作人員採取7天居家健康監測,在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規範》突出“有效溯源”管理要求。明確了進口冷鏈食品資訊溯源管理的企業責任和集中監管倉責任,要求供應鏈各環節企業如實記錄各環節產生的追溯資訊,確保追溯範圍內上、下游企業間資訊的有效傳遞和溝通;要求集中監管倉完整真實記錄追溯單元來源資訊、去向資訊、產品資訊、檢驗消毒資訊等,確保能與追溯單元關聯,實現上下游資訊有效銜接。出倉時,集中監管倉駐倉工作組應督促提貨組織(貨主)在“川食安”追溯平臺上傳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倉資訊,未完善相關資訊,不得出倉。
《規範》體現“合理利用”服務意識。在貨品核酸檢測陽性處置程式中,要求根據研判結果採取分級分類應急處置,針對不同風險情形實施與風險等級相適應的產品管控、人員防護、消毒等舉措,盡可能地减少管理成本和企業成本。經消毒後的涉疫食品,在屬地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專家組進行風險研判,决定消毒後的涉疫食品能否流入市場,盡最大可能减少企業損失。(記者 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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