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財政局製定預算執行中財政供養人員經費動態管理辦法,主動開展制度改革,探索管理創新,盤活財政資金,取得初步成效。
變“年底收”為“逐月調”,减少財政資金沉澱。我市改變以往在年底收回增人增支經費結餘的管理模式,從年度預算批復後開始,每月核算財政供養人員經費,應核减的人員經費立即收回,縮短資金在預算單位沉澱時間。自2021年9月以來,累計辦理人員新增、調入、調出等變動調整1.4萬人次,在合理保障組織資金需求的同時,提前收回財政資金1.7億元。
變“占盤子”為“動態保”,推行零基預算管理。天津市財政局改變以往市財政核定年初預算後由預算單位自行調配的管理模式,對人員經費實行零基預算管理,打破部門預算基數概念,由市財政根據人員增减情况動態追加或核减經費,從制度上有效遏制了挪用應核减的人員經費、亂髮獎金、超發績效工資等問題。
變“被動算”為“主動核”,加强資金穿透式監管。市財政局改變以往由一級首長預算單位發起申請,市財政依申請測算辦理的管理模式,由市財政直接以二級預算單位為經費管理單元,主動根據人員變動情況辦理經費調整,並實行財政資金監管關口前移,定期核查預算單位人員變動報告情况,防範“吃空餉”問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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