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規定獎勵地灾成功避險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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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自然資源廳、財政廳聯合印發《四川省地質灾害成功避險獎勵暫行規定》,表彰表揚和激勵在地質災害成功避險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基層黨員幹部羣衆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最大限度减少因災人員傷亡。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四川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地質灾害成功避險獎勵暫行規定》的通知

近日,自然資源廳、財政廳聯合印發《四川省地質灾害成功避險獎勵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表彰表揚和激勵在地質災害成功避險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基層黨員幹部群眾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最大限度减少因災人員傷亡。

獎勵對象為首先發現地質災害前兆資訊,及時報告或主動採取應急處置措施,避免因災人員傷亡的個人和組織。獎勵為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

精神獎勵由自然資源首長部門按相關規定,表彰表揚為地質災害防治先進個人、地質災害防治先進集體;對地質災害成功避險作出重要貢獻、成效特別突出,在全國、全省範圍內有廣泛良好社會影響的個人和組織,按程式提請省委、省政府或省地質災害指揮部給予通報表揚。

物質獎勵按照每次成功避免的可能因災傷亡人數確定,省級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一等獎獎金額度為個人3萬元、組織5萬元;二等獎獎金額度為個人2萬元、組織3萬元;三等獎獎金額度為個人1萬元、組織2萬元。

據瞭解,2014至2021年,全省共發生各類地質災害2.3萬餘起,同期全省共實現地質災害成功避險665起,避免近3萬人可能因災傷亡。村組幹部、地灾監測員等廣大基層黨員幹部羣衆、專業地勘隊伍在實現成功避險中發揮了十分關鍵的作用。

《規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記者 文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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