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堅持法治為民,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水平。
推進實體平臺建設。呼和浩特市建成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旗縣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9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80個,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929個。1至5月,全市各級實體平臺共接待包括法律諮詢、公證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仲裁等各類事項9295人次。起草《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待修改完善後,印發實施。
强化法律服務供給。開發建設智慧仲裁平臺,努力實現網上立案、案件進度查詢、案件統計等功能,為當事人提供更加經濟、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務。廣泛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鼓勵支持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律援助志願者等向法律服務資源相對短缺地區流動,解决偏遠地區人民群眾對法律援助的需求。截至目前,內蒙古超倫律師事務所已經和托縣法律援助中心形成結對幫扶關係,和林縣也已經申請“1+1”法律援助志願律師,有效緩解了旗縣區律師資源短缺問題。
强化法律服務行業管理。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府批復改革實施方案,穩步推進市屬事業體制公證機构體制機制改革。搭建“呼和浩特市公證綜合管理系統監管平臺”,監督公證機构和公證員合理收費,推動公證行業有序競爭。全面組織開展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年度檢查考核工作,對全市142家律師事務所及1800餘名律師年檢時間及要求進行了安排部署。在全區率先組織開展司法鑒定機构及司法鑒定人全面評查工作,對12家三大類司法鑒定機构和131名司法鑒定人的情况進行了全盤摸底。
持續推進普法宣傳。堅持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組織開展集體學法152次。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講法治課54次,國家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管道開展工作、解决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顯著提高。推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首長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責任制,全市各單位各部門均製定了普法責任清單。堅持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為主線,深入開展憲法、民法典學習文宣,組織村(居)法律顧問、人民調解員、普法志願者、法律明白人等,深入鄉村、社區開展民法典宣傳活動26場次,發放民法典宣傳冊5600餘份。通過線上線下管道,開展“民族法治文宣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題宣傳活動,累計參加人數35.6萬人。深入解讀《內蒙古自治區以更優營商環境服務市場主體行動方案》,解答了廣大職工關注的勞動合同關係、職工工資待遇等熱點問題,全市1300多家大中小企業收看學習,參學人數達5.6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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