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1年度“經濟體檢”報告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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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南日報從7月26日召開的省六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獲悉,2021年度,省審計廳查處違規資金41.03億元。會上,省審計廳負責人受省政府委託,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2021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海南日報海口7月26日訊(記者 陳雪怡通訊員 鐘宇靖)海南日報記者從7月26日召開的省六届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上獲悉,2021年度,省審計廳查處違規資金41.03億元。

會上,省審計廳負責人受省政府委託,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2021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顯示,一年來,省審計廳聚焦海南自貿港政策落實、財政預算執行及績效、重點園區和項目建設、重大風險防控、生態環境保護、重點民生等領域,發揮“經濟體檢”功能,堅持監督與服務並重,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範管理、促進改革,推動各市縣各部門更好擔負起穩定經濟的責任。稽核項目116個,查處違規資金41.03億元,移送問題線索34宗,上報審計要情、專報、綜合報告55份,推動建章立制97項。

報告反映,2021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情况總體較好,但也發現一些需要改進的問題。如,財政資源統籌力度不够,財政資金分配不及時、支出進度慢,財政管理不規範等。

報告披露,稽核調查11個重點產業園區優化營商環境和財政資金績效情况,發現某園區招商落地的24個項目與省“十四五”規劃的主導產業不相符,落地的6個高端裝備製造項目上下游產業聚集性不高;7個園區與簽約企業商洽、土地落實等服務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集中簽約的65個項目未能落地;4個園區未建立健全極簡審批有關制度;因項目前期工作不完善、土地徵收緩慢等原因,5個園區財政資金47.51億元未支出等問題。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方面,報告反映,4個市縣耕地、林地、海域和土地被非法用於養殖或者建設;2個縣9個鄉鎮飲用水水源保護地水質未達標或逐年變差;2個縣未經資產評估,出租國有林地、水庫和土地;4個市縣應徵未征水資源費、水土保持費等資源環境收費4476.19萬元等問題。

報告披露,稽核29個政府投資項目,發現4個項目違規招投標,涉及契约金額58.56億元;3個項目工程結算不實,多計2259.08萬元;熱帶雨林國家公園項目涉及的3個市縣生態搬遷工作進度緩慢,影響目標任務按時完成;18個市縣有1300多個完工1年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未辦理工程竣工結算等問題。對2家國有企業和1家地方金融機構稽核,發現2家企業未按時完成下屬16戶公司的“處僵治困”任務;1家企業違規列支接待和交通補貼等費用454.51萬元,以虛假經濟事項套取44.86萬元用於發放個人酬勞;違規招標、投標人串通投標,涉及920.74萬元等問題。

報告指出,一年來,省審計廳向各級紀委監委及有關首長部門移送問題線索34宗,涉及250人共1.69億元。

針對上述稽核發現問題,稽核建議重點從四個方面加強管理:一是進一步落實深化財政預算管理改革的各項措施;二是强化風險防控意識;三是加强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四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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