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現代政府的鮮明底色,是實現都市安穩有序、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保證。在過去的兩年裏,鞍山市積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在落實重點工作中精准發力,在優化營商環境上精准施策,在服務發展路徑上凝心聚力,在補齊短板弱項上真抓實幹。2020年,鞍山市積極申報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示範地區並成功入圍省級示範創建候選都市;2021年,鞍山市全力申報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示範市併入選國家級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候選都市。日前,遼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於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地區和項目命名的决定》,對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地區進行了命名,鞍山光榮在列,成為遼寧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借此東風,鞍山市將進一步夯實法治基石,全力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
兩年來,鞍山以《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為指引,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國家級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成立了鞍山市法治政府建設暨示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製定印發《關於推進鞍山市創建國家級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示範地區工作的實施意見》,組建國家級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專班,對標104項工作名額,細化出臺《鞍山市法治政府建設示範指標體系責任分工》,堅持掛圖作戰、逐一銷項,確保各項名額任務“無死角、不漏項、零失誤”,始終高標準高品質推進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各項工作。
全市各級政府牢固樹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管道解决改革發展穩定中遇到問題的思想,將法治文宣工作、人民調解工作等與國家級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深度融合,在精准普法宣傳、化解矛盾糾紛等工作中不斷擴大法治政府示範創建的良好氛圍和知曉覆蓋。同時,針對法治政府示範創建過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項,製定印發《關於創建國家級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示範地區工作情况及籌備迎接實地核查工作安排的通報》,全市各單位、各部門對標法治政府示範創建要求,主動開展“全面體檢”與“自我測驗”,各項工作環節到位、職責到人,在“發現問題―研究解决―總結經驗―固化成果”中將法治政府建設的覈心要旨和具體要求落實在各級政府工作全過程。
為持續發力,築牢示範創建堅實基礎,鞍山市堅持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和信用環境建設,持續推動“放管服”改革,制定出臺《鞍山市建設良好法治營商環境23條》《鞍山市政務誠信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等措施,政務服務質效全面提升,政府誠信建設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深入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向鄉鎮(街道)延伸,率先在全省實施行政執法“包容免罰”模式,公佈兩批1308項包容免罰事項,實現了從“减證便民”向“告知承諾制”的成功轉變。
下一步,鞍山市將全力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大力提升市域治理現代化水准,一體化、高品質推進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讓法治政府示範創建工作更好地服務全市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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