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已落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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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現時,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已落實70%。下一步將繼續推進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適時開展農產品和土壤協同監測工作,確保今年延邊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以上。

今年以來,為深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州農業農村局製定實施計畫,並按計畫組織縣(市)有序開展地塊調查和措施落地工作。現時,全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已落實70%。

在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中,延邊州主要採取的措施是優化施肥、原位鈍化、品種調整、秸稈還田等;嚴格管控類地塊措施落地100%,主要採取退耕還林還草、土地利用變為非耕地等管道。下一步將繼續推進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適時開展農產品和土壤協同監測工作,確保今年延邊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以上。

農業農村部於2019年11月1日正式公佈實施的《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複導則(NY/T3499-2019)》明確,耕地是指用於農作物種植的土地。受污染耕地是污染物積累到一定程度,對周邊環境造成污染,存在危害食用類農產品品質安全的風險的耕地。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是指通過源頭控制、農藝調控、土壤改良、植物修復等措施,减少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輸入、總量或降低其活性,從而降低農產品污染物超標風險,改善受污染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國家“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規劃提出,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左右。州委、州政府近日印發的《延邊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中也明確提出,要加强耕地污染源頭控制,實施農用地土壤涉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途徑;建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動態調整機制;依法推行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嚴格管控區域;分期分批建立土壤生態環境長期觀測基地,識別和排查耕地污染成因,深入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标签: 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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